(新加坡19日訊)求愛不果因愛生恨,跟蹤騷擾狂癡纏女音樂教師長達8年,出獄不到一年再度犯案,受害者深受折磨,表明看到對方會感到呼吸困難、不安,好怕對方傷害她。
烏克蘭籍女音樂教師去年10月4日報警,稱被告麥耀龍(45歲,譯音)持續跟蹤她8年,還騷擾她的上司,深深傷害了她,導致她無法過上正常的生活。
被告昨日承認一項騷擾女音樂教師和一項騷擾音樂學校女總經理的控狀,法官判他坐牢9個月。
被告麥耀龍被判坐牢9個月。(檔案照)
現年35歲的烏克蘭籍女音樂教師從2012年至今,持有效就業准證在新加坡工作。她于2017年10月在一所私人音樂學校擔任音樂教師。《新明日報》曾報導,受害者8年前在新加坡表演時,被告就深受吸引,向她表白被拒後便騷擾她。
控方指被告屢犯不改,毫無悔意,並以更蓄意和更嚴重的作案手法重新犯罪。盡管被告先前已被定罪,仍再犯,足以證明需要增加刑罰以達到威懾的作用。
法官昨日在庭上指被告高度預謀,不僅面對面接觸受害者,還傷害她的名譽。法官還指被告缺乏悔意,是一名嚴重的罪犯,這已是第三次犯下同樣的罪行,需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