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愛不果因愛生恨,跟蹤騷擾狂癡纏女音樂教師長達八年,出獄不到一年再度犯案,受害者深受折磨:“看到他我會呼吸困難,感到不安,好怕他傷害我。”
據《新明日報》報道,烏克蘭籍女音樂教師去年10月4日報警,稱被告麥耀龍(45歲,譯音)持續跟蹤她8年,還騷擾她的上司,深深傷害了她,導致她無法過上正常的生活。
被告昨日承認一項騷擾女音樂教師和一項騷擾音樂學校女總經理的控狀,法官判他坐牢九個月。
現年35歲的烏克蘭籍女音樂教師從2012年至今,持有效就業准證在我國工作。她于2017年10月在本地一所私人音樂學校擔任音樂教師。本報曾報道,受害者8年前在新加坡表演時,被告就深受吸引,向她表白被拒後便騷擾她。
被告麥耀龍被判坐牢九個月。(檔案照)
受害者:看到他就呼吸困難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8年至2019年10月期間,跟蹤受害者,他印刷至少20頁文件,在文件中附上受害者的照片和2016年12月以來表演的照片,還指受害者非法在本地工作。
他聲稱受害者威脅別人給她錢買機票從烏克蘭飛到新加坡,並指她在一艘輪船上從事“道德敗壞的犯罪活動,被解雇了很多次”。被告多次到受害者工作的音樂學校徘徊,受害者看到被告便會感到害怕,立刻跑到教室內躲起來。受害者說:“每當他出現時,我都感到害怕和不安,還會呼吸困難。我擔心他突然出現,開始傷害我。”
她因爲太害怕,取消了一些活動,不想被告出現在活動上,又再騷擾她。她也擔心會因此失去工作,因爲當被告找不到她時,就會去騷擾她的同事和上司。
記者:項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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