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訊)原本“一小撮人”相約辦公室慶生,沒想到消息不胫而走,近10人“不請自來”,導致15人非法群聚。一衆人的吵鬧聲引起注意,被民衆舉報,其中12人今早認罪後被判罰款2000元至3500元(約6100至1萬零680令吉)。
今天認罪的12人分別是黃俊明(27歲)、周忠輝(24歲)、梅文登(25歲)、林宗漢(23歲)、唐冠瑞(25歲)、何元亮(25歲)、侯宇生(24歲)、謝爍宏(23歲)、陳展義(22歲)、劉永德(22歲)、譚元峰(22歲)和徐麗佩(25歲)。
他們各承認一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的罪名。
另3人林榮華,藍金辰(21歲)和蘇明(23歲)的案件則將另外審理。
根據案情,林榮華因爲生日快到,黃俊明決定約幾名朋友與他一起到布羅街一間辦公單位慶生。他叫上了3名被告,而其中1名被告又請了另1個人。
其他的被告不知從何得知會有慶生派對,沒受邀也到場,衆人在6月9日晚上至6月10日淩晨聚在辦公單位裏喝酒玩遊戲。
警方後來接獲一名匿名女子的通報到場調查,在辦公事外就能聽到裏頭傳來響亮的音樂聲,于是進入將衆人逮捕。
15人半夜在辦公室裏慶生,其中12人認罪被罰款。(取自谷歌地圖)
主控官指出,全球疫情仍然嚴重,雖然已有疫苗,但疫情緩解的日子還是遙遙無期,這些被告的所作所爲會讓所有抗疫的努力付諸東流,當中只要一人是染病者,肯定會成爲新的傳染群。
主控官說,按照前例,應該按照被告所邀請的人數決定罰款的金額。主控官認爲,黃俊明是主要召集者,應該被判罰款3500元,而有邀請一個人的被告應該被罰2500元,獨自到場的被告則罰2000元。(人名譯音)
面對罰款時紛喊窮,有被告稱孩子生病遲到,也有被告稱生意失敗,聲稱存款要在過年包紅包,因此要求分期付款。
這起案件原定早上9時半開審,但因黃俊明及徐麗佩遲到而拖延了一小時。
法官要求他們解釋時,他們稱2歲孩子前幾天生病,早上狀況不太好,因此遲到。
法官下判後,多名被告都稱疫情影響了他們的生計,請求法官讓他們分期付款。
其中林宗漢稱生意失敗,需要分期償還2000元的罰款,法官問他將如何籌錢,他卻說有存款。
法官問他爲什麽不用存款直接還清罰款,林宗漢則答說新年快要到,他得包紅包。
另一名被告也稱自己在服兵役,必須分期付款,法官這時告訴他,倘若因爲走不開無法按時繳交罰款就會被通緝,他聽後馬上改變注意,不再要求分期付款。
林宗漢聽了法官的話,數分鍾後撤回申請,表明馬上付清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