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訊)“有免費的性交,爲何不要?”原本應爲喝醉女顧客召車回家的夜店經理,竟在一群男子的遊說下,抱著失去意識的女顧客跟隨他們回度假屋,一邊性侵犯女子,一邊拍下性愛視頻。
目前40歲的夜店經理葉振傑昨日在高庭承認強奸和非禮女子,案件展至本月26日進行求情。他是這起性罪案中第三名認罪的被告。
案件發生于2018年9月17日淩晨6時許,當時24歲的受害人在位于明苑(Ming Arcade)的一家夜店醉得不省人事,無法走路,其他朋友已先行離開。被告于是把受害人帶下樓,准備爲她召車回家。
強奸案發生于2018年9月17日清晨,地點是D’Resort度假村,24歲的受害女子全程醉得不省人事。(檔案照)
這時候,四名男子乘車經過,當中包括兩名也在夜店工作的男子;他們見到被告與受害人在德士站,一夥人邀請被告一同回返D’Resort度假村。也是夜店職員的楊振鴻則直接下車,把受害人拖拉上車。
在車上,被告與另兩名男子輪流非禮失去意識的受害人,楊振鴻還對被告說:“有免費的性交,爲何不要?”
抵達度假屋後,被告脫除自己與受害人的衣服,然後在床上涉嫌強奸她。同時,另一男子鄭文發調整受害人的頭部位置,強行讓她爲自己口交。
受害人在被性侵犯的全程都是閉上眼睛和沒有反應。另一名男子顔順才則坐在另一張床,用手機拍下性侵過程。(人名譯音)
圖、文/《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