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阻斷措施
(新加坡14日訊)阻斷措施期間沒戴好口罩硬要進商場被阻,火爆光頭漢對職員破口大罵,5天後又違例在組屋底層與朋友喝酒,最後因兩度違例被罰1000元(約3000令吉)。
由于被告遲遲不肯繳付付款,被控上庭後得不償失,昨天被判罰款5000元(約1萬5000令吉)。
《聯合晚報》報導,目前無業的他庭上說,他沒錢繳付罰款,最終坐牢3周代替。
賽莫哈末法裏(左)拒絕戴好口罩,並朝男職員大罵。(檔案照)
這名光頭漢是賽莫哈末法裏;他面對5項控狀,包括抵觸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和防止騷擾法令。他昨天承認其中兩項,余項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被告去年5月11日傍晚5時許,在諾維娜Square 2商場入口處與男職員起爭執,兩人爭執的畫面被旁人拍下,該視頻也在互聯網瘋傳。
根據案情,被告當時要進商場,但商場職員發現他口罩沒戴好,于是好心提醒,被告不領情,還大發雷霆沖到職員面前辱罵對方,甚至朝對方爆粗口。公衆見狀上前拉開被告,才結束鬧劇。
視頻顯示,身穿黑衣黑褲的被告當時將口罩拉到下巴處,並激動朝男職員大喊:“你要對我怎麽樣?你到底要對我怎麽樣?”。
根據早前報道,被告事後因沒戴好口罩被罰300元(約900令吉)。
不料,事後不過5天,被告在組屋底層與兩名不同住的朋友喝酒,被巡邏的警員撞見,結果他不僅拒絕交出身份證,還對警員大聲嚷嚷。
由于已是第二次違例,被告因此被罰1000元,但他卻遲遲不繳付罰款,最終被控上庭。
被告求情時說,他當下一時激動犯案,已感到懊悔不已,懇請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