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加坡自由貿易協定
新加坡與全球多個主要經濟體簽署了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s,簡稱FTAs),這些協定有利于新加坡企業,尤其是當他們到海外拓展業務時,可更有把握:
讓企業可以優先獲得主要國際市場的准入,削減或撤銷關稅後豁免, 讓出口商品變得更便宜和更具競爭力。
企業的出口商品可享有更快的通關服務和更高效的海關程序。
提供貿易與投資保障保護。協定也會阻止有利國內企業的不公平貿易行爲和投資政策,讓進入這些市場的企業有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
保護企業的重要資産。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展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PP,簡稱CPTPP)和東盟自由貿易協定都能實行與保護企業的知識産權。企業同時也可以通過國際仲裁來解決與東道國之間的爭端。
關于東盟自由貿易協定
東盟(The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簡稱ASEAN)是集合東南亞區域國家的一個政府性國際組織,成員國包括文萊、柬埔寨、印度尼西亞、老撾、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以及越南。這些東盟成員國擁有總數達到6.3億消費者的龐大市場。估計到2030年,東南亞將會是排在美國、中國、歐盟之後,位列第4的單一市場。
爲了深化東南亞的區域經濟融合, 東盟10個成員國已從東盟自貿區
ASEAN Free Trade Area
簡稱AFTA
中制定了一套東盟經濟共同體
Asean Economic Community
簡稱AEC
包括東盟産品貿易協定
ASEAN Trade in Goods Agreement
簡稱ATIGA
東盟服務貿易協議
ASEAN Trade in Services Agreement
簡稱ATISA
改良東盟全面投資協定
ASEAN Comprehensive Investment Agreement
簡稱ACIA
以及東盟電子商務協定
ASEAN Agreement on E-Commerce
在4個範圍促進了經濟活動:
貨物貿易,服務、投資以及電子商務貿易。
東盟是新加坡:
最大的貿易夥伴
第3大服務出口市場
第一投資地點
貨物市場的好處
較低的東道國關稅壁壘與自由規則。在東盟産品貿易協定下,出口到區域的産品有98.6% 取消關稅。文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以及菲律賓已逐步取消出口到東盟成員國99.3%關稅。同樣的, 柬埔寨、老撾、緬甸和越南也取消出口産品的97.7%關稅。等于說,新加坡企業出口産品到東盟成員國市場時,可受惠于低或零關稅。此外,在東道國自由與靈活的條令下,也允准累積由其他東盟成員國進口的産品,也列爲新加坡出口。
加強和結合海關程序
》東盟對外單一窗口結合了東盟10國的國家單一窗口, 在貨物清關處理上可用才用單一系統同步處理數據和信息。
》東盟自認證(ASEAN Wide Self-Certification)制度可讓授權出口商自行認證貨物達到東盟優惠關稅的要求。
》在海關估價方面,東盟成員國致力于采納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簡稱WTO)的協定。
協調標准與技術規定。東盟協調國際標准、技術規定與合格評定程序,以達到國際水准,在10個東盟成員國內幫助企業銜接相關的監管機構。在東盟成員國的合格評定上發展並實施互相確認安排(mutual recognition arrangements,簡稱MRAs),可免除合格産品的重複性測試,因而減低商業成本與節省時間。中小企業也可在出口市場享有更具競爭力的價格。
東盟優先爲以下9個行業協調標准與技術規定,並實施互相確認安排:
電器及電子設備
化妝品
傳統藥物和保健品
醫療設備器材
汽車
橡膠産品
醫藥産品
預加工食品
建築材料
服務市場的好處
AFAS — 優先獲得主要國際市場的准入。東盟服務業框架協定(ASEAN Framework Agreement on Services ,簡稱AFAS)發揮了法律框架的作用,讓東盟成員國逐步減少或取消服務貿易壁壘, 並促進來自其他東盟成員國的服務供應商的市場准入。服務業的自由化也給予新加坡企業在東南亞超過100個服務分業,可享有最大優先獲得主要國際市場的准入。
工作的主要來源。東盟服務業框架協定讓東盟成員國集體從淨進口國過渡到淨出口國,服務貿易總額達到7000億美元。服務業,尤其是旅遊、運輸、商務服務,占據了東盟成員國超過50%的國內生産總值,而東南亞更是成爲新加坡雇員和雇主的第3大服務貿易夥伴。新加坡的服務行業爲270萬人提供了就業機會,占據了超過73%的就業率。
ATISA — 吸引外國直接投資。10年來至2016年爲止,10個東盟成員國有將近50%的外國直接投資總和是來自服務業。2019年簽署的東盟服務貿易協議(ASEAN Trade in Services Agreement,簡稱ATISA)旨在進一步減低條例限制,提升東盟成員國之間服務貿易的透明度,深化融合于服務業,鼓勵諸成員國交換最佳實踐,從而提升了它們的國際競爭力,強化對外國直接投資的吸引力
投資行業的好處
促進進跨國投資:改良東盟全面投資協定的自由化,保護並促進了區域投資,這對瞄准海外市場的新加坡企業大有裨益,尤其視東南亞爲投資首選。新加坡是東南亞第2大投資者,2017年在其他東盟成員國的投資總額將近183億美元。
平等待遇。在改良東盟全面投資協定下,新加坡投資者在10個東盟成員國的制造業、農業、漁業與礦業以及林業可優先獲得主要國際市場的准入,並享有公平的待遇。此外,改良東盟全面投資協定也確保投資者在不公平征用下獲得合理的賠償。除了在投資者-國家爭議解決機制上提供協助,新加坡企業保護劑,起安全也更有投資保障。
足夠的保護。爲了吸引外國直接投資,改良東盟全面投資協定對來自10個東盟成員國的投資者,包括立足在這些國家的外國投資者提供保障,爲他們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確保因東道國的政策改變而造成負面影響的投資者可獲得公平的賠償。舉例來說,在改良東盟全面投資協定下,10個東盟成員國的政府已同意禁止要在國內設置操作的投資者,必須提供成效要求的條例,從而爲當地實際的市場限制提供了更大的透明度。
電子商務行業的好處
促進跨國交易。通過簽署東盟電子商務協定,東盟成員國保證將幫助電子商務在區域內蓬勃發展,所采取的步驟包括采用東道國的監管框架來進行電子交易、提倡無紙化/數碼貿易、允許公司跨境使用與挪移數據(以適當的保障措施爲准)、遵循技術中立原則,如企業可自由選擇最符合企業需求的技術。
創造信任和更具信心的環境。在協定下,每個東盟成員國都必須快速發布將影響電子商務的各類措施, 維持電子商務的透明度和有效率的消費者保護措施,並在電子交易遇到問題時,可選擇其他爭議解決方案。這將提升企業與消費者的信任度和明確性。
爲中小企業提供援助。東盟成員國將聯手協助中小企業克服障礙並享盡電子商務所帶來的優勢,這將可促進區域經濟成長與社會發展。
合作的範圍涵蓋以下的政策:
資訊與通訊科技基礎設施
教學科技資質
保護網絡消費者
電子商務的法律和監管框架
電子交易安全
電子付賬與交易
貿易便利化
知識産權
競爭
網絡安全
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