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訊)14歲青年和13歲學妹交往,不但帶她到樓梯口胡搞,還拍下和散播猥亵視頻,導致視頻最後被放上網流傳。
被告現年17歲,案發時14歲。受害人則是一名16歲的少女,案發時13歲。爲保護受害人身份,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可能泄漏受害者的身份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被告面對11項控狀,包括與未成年少女發生關系、散播猥亵視頻、抵觸侮辱女性尊嚴和影片法令控狀,控方以其中三項提控,其余的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被告和小女友就讀同一所中學,兩人于2017年3月交往,8個月後開始親密互動,進而發生性關系。
2017年11月,被告和受害人在蔡厝港62街的樓梯口胡搞,兩人一時性起,決定發生性行爲。然而,被告嘗試兩分鍾後不成功,最後決定用手機拍下猥亵視頻。
隔年1月10日至31日期間,被告在樓梯口,用手指性侵受害人。雖然少女是在同意的情況下與被告發生性關系,但由于兩人當時僅14歲,被告因此也觸法。
事發幾個月後,被告告訴好友說,他與受害人發生關系。由于好友不信,被告因此播放猥亵視頻給好友看。好友于是要求被告把視頻傳給他,並答應不會把視頻外傳。
怎料,幾周後好友竟向另一友人透露,被告和受害人胡搞,還傳猥亵視頻給他。這名友人後來把視頻再傳給另外四人,導致猥亵視頻最後被放上網流傳。
根據控狀,被告也在2017年至2018年期間,用手機偷拍另外三名受害人的裙底風光。被告的學校在2019年接獲消息後,訓導主任報警。被告日前認罪,案展至1月13日下判。
被告帶小女友到樓梯口胡搞。(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