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被前女友報警指性侵後,15歲中學生隔年又把同校的13歲小女友帶到課室內,躲在教師桌子後性侵對方,今早(6月21日)被判21個月緩刑監視。
被告現年17歲,他面對五項控狀,包括一項性侵14歲以下未成年少女、三項性侵16歲以下未成年少女以及一項蓄意傷人罪。控方以其中兩項性侵罪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案情顯示,在2018年1月,當時14歲的被告與當時15歲的女友,下午放學後到被告家裏,因家中無人,兩人同意在客廳內發生關系。過後被告送女友回家。女友同年5月報警,並與被告分手。
不料,被告在相隔一年多後,又和另一女生胡搞。2019年7月,被告當時15歲,與當時13歲的女友在同一所中學就讀。放學後,被告和女友在教室見面,鎖門後躲到教師桌子後方,開始接吻並脫衣。
接著,被告嘗試與女友發生關系,試了幾次後被對方阻止,女友表示很痛,也因兩人在教室裏而感到害怕。
被告之後送女友回家,女友說自己並不喜歡男方之前的行爲,被告還說沒關系,下次再試試看,兩人于同年9月分手。
被告也被指在2017年11月性侵一名當時14歲的女生,以及在2019年8月在家裏性侵一名當時14歲的女生。
被告上個月認罪後,案件今早下判。控方說,基于被告的年齡,控方不反對讓被告接受緩監。
被告表示,他目前仍在工藝教育學院上學,決定重新修讀課程,希望能在今年底畢業。
法官最後判他21個月緩刑監視。他也需在晚上10時至早上6時間留在室內,進行6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此外,被告的母親需簽保5000元,確保被告在緩刑期間行爲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