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遇到侵害委托人利益的黒心律師可拒絕其繼續辯護或代理,我國《律師法》規定,第三十二條 委托人可以拒絕已委托的律師爲其繼續辯護或者代理,同時可以另行委托律師擔任辯護人或者代理人。
2、同時可向律師協會或當地司法局予以投訴或控告,根據具體情節結合《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爲處罰辦法》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最好通過以下途徑得到救急:
一、工會公益律師:
現在,各級工會組織,爲了幫助到職工,都會有專門的部門,也聘請有專業的律師團隊,來爲一些困難職工免費進行法律服務,代理出庭等。
你只要到你所在的轄區工會,帶上你的本人身份證,以及你涉及勞資爭議的相關證據和證明,寫一份工會法律服務申請書就可。工會就會派出專業律師幫你打官司。
二、司法機關法律援助:
各地司法機關,縣級司法局,有的鎮級司法所,都有這方面的“法律援助”辦公室。專門爲困難群衆解決法律方面的困難和問題。你可以到上述部門,填寫一份“法律援助申請書”。他們會有專人跟進。
三、社會公益組織及個人:
目前,社會上也有一些專業的法律服務中介或個人,他們在工作之余,從事一些公益的法律幫助。你可以通過網絡等渠道,找到這些人,他們很高興爲你提供服務。
還有一些從事人力資源工作的專業人士,比如小編我,就是利用業余時間幫助網友解答和指導一些具體的勞資方面的官司。
因此,這三種途徑是沒有辦法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