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人力部:
從5月1日起,直系親屬證持有者如果有意在新加坡本地工作,將必須申請相關工作證件(WP/SP/EP)。
人力部長楊莉明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部門開支預算時指出,大部分的直系親屬證持有者在新加坡逗留期間都沒有求職,申請工作許可證的直系親屬證持有者只占了所有工作證持有者的大約1%。
此前,人力部政務部長顔曉芳也在國會表明,持有長期探訪(LTVP)和長期探訪附加准證(LTVP+)的本地公民或永久居民之外籍配偶,抑或21歲以下的未婚孩子,在獲得人力部的批准後,可在本地工作。
根據人力部發布的文告,有意在本地工作的直系親屬證持有者下來將必須申請相關工作證,例如EP就業准證、S准證或WP工作准證。
現有准證可繼續工作到准證到期
目前持有工作許可證的直系親屬證持有者,將可繼續工作至工作許可證到期爲止。如果雇主之後有意繼續聘請相關的直系親屬證持有者,雇主需要向當局申請適用的工作准證。
楊莉明指出,這些員工大多數都符合現有的工作證申請資格,不符合資格者將不能繼續在本地工作。
經營生意者可在符合條件下免除准證
至于在本地經營生意的直系親屬證持有者,由于他們在本地制造工作機會,他們將可以繼續經營,不過必須符合相關條件。
第一,他們必須是獨資經營者、公司合夥人或持有至少30%股份的公司董事;
第二,公司必須聘請至少一名符合本地員工薪金門檻,即1400元,的本地公民或永久居民,這名員工必須得到至少三個月的公積金。
如果不符合資格,相關業者可以在本地經營生意至工作許可證到期爲止,或是在更新工作許可證時申請一次性延長證件,有效期至2022年4月30日。在這之後,如果他們想繼續在新加坡經商,就必須符合以上條件,或是申請相關工作證。
有意成立新生意的直系親屬證持有者,只要符合以上條件,就可以申請工作許可證。
相關細節會在5月1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