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訊)補習老師突中風導致行動不便,渴望再次遊泳,30年後重返泳池,不幸命喪池中。
死者許碧芬(57歲,人名譯音),她于2019年9月10日上午11時許從加東遊泳池中被救出,送往陳笃生醫院搶救,當天下午5時宣告不治。
根據驗屍報告, 許碧芬的死亡原因是溺水後缺氧缺血性腦病。
死者母親表示,女兒在30多歲時曾中風,停止工作和鍛煉,在家休養。中風也影響了腿部,導致許碧芬行動緩慢。之後,她便改行成爲了一名補習老師。
2019年初,許碧芬看到電視播放老人遊泳的節目。由于中風前常跟同事去遊泳和打羽毛球,促使她想再次遊泳,于是向母親表示想去遊泳。母親眼見女兒中風後恢複良好,能借助手杖行走,于是支持她重新遊泳,認爲這有助于身體康複。
許碧芬找到合適的泳衣,打算約朋友一起去,但朋友都沒有空。
調查顯示,2019年9月9日10時30分,許碧芬自己拄著拐杖到加東遊泳池,換好遊泳衣後前往深度1.07米的訓練池。許碧芬抓住金屬欄杆,坐在遊泳池邊,慢慢地沉入水中。隨後,她抓著池邊做了一些練習,期間並沒有遊泳。
許碧芬進入訓練池5分鍾後,一名救生員看到她臉朝下漂浮,雙臂伸在身邊,最初以爲她在做自由潛水訓練,想給她一些建議,結果發現她沒有反應,立刻將她救出,進行心肺複蘇。
許碧芬被發現臉朝下漂浮在加東遊泳池中,送院後不治。(取新《新明日報》)
沒人看到死者求救訊號
根據泳池的閉路電視畫面,許碧芬進入遊泳池時,行走正常,並沒有依賴手杖。到了遊泳池後,她的步伐不穩,但馬上恢複平衡。
運動醫生認爲,許碧芬的糖尿病、高血壓和中風的病史,不會直接導致她溺水,但可能導致她頭暈而溺水。
他補充說,許碧芬沒有定期鍛煉,因此在進行像遊泳這類中高強度的運動之前,應咨詢醫生看她是否適合做這項運動。
許碧芬的母親提出質疑,爲何當時救生員沒有及時營救。對此,救生員表示,許碧芬當時沒有異常行爲。
另外,池裏和周圍的人都沒有看到許碧芬有發出求救訊號。
許碧芬的哥哥也不解爲何妹妹行動不便後,卻被允許進入泳池,認爲工作人員應先評估她是否適合遊泳。
根據資料,泳池工作人員需檢查殘疾者是否能夠安全遊泳,但沒有迹象表明許碧芬不能獨自在水中,或需要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