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9日訊)大馬駐新加坡最高專員署發布通告指出,從6月1日起,凡是透過陸路或空路入境大馬的公民及永久居民等,除了須出示myPass入境准證,還需填寫及簽署一份擔保與賠償函(LoU)。
大馬駐新加坡最高專員署今日在臉書專頁發布貼文指出,相關人士必須在我國關卡入境處或登機處,出示myPass入境准證及擔保與賠償函。
通告指出,無法出示上述兩份文件者,將不被允許入境大馬,或是無法登機。入境者無需將擔保與賠償函電郵給大馬駐新加坡最高專員署。
大馬公民可浏覽網站(https://bit.ly/2MaFgEc)下載擔保與賠償函;永久居民、持長期社交探訪准證的配偶和孩子、外交官及持有第二家園計劃(MM2H)簽證的居民,則可浏覽網站(https://bit.ly/2XbkkmQ)下載擔保與賠償函。
當局也會在myPass入境准證上附上上述兩個網站鏈接。申請myPass入境准證的系統網站爲https://mypass.mhc.org.sg。
大馬公民須支付50%隔離費
根據當局提供的擔保與賠償函顯示,大馬公民須同意支付50%的隔離酒店住宿費用,即最高收費(150令吉)的一半,其中包涵3餐,酒店業者會在辦理入住手續時發出發票,也有權向入住者征收抵押金,額外服務或房間有任何損壞,皆須由入住者承擔。
與大馬公民不同的是,永久居民、持長期社交探訪准證的配偶和孩子、外交官及持有第二家園計劃(MM2H)簽證的居民,則須自行承擔酒店開出的住宿費用。
從新加坡入境大馬的人士,可浏覽網站(https://bit.ly/3gygaNs)參考大馬最高專員署發出的通告指南。
作者 : 蕭靖恩
文章來源 : 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