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訊)壽星公慶生回家途中超速7秒釀車禍,導致兩名友人喪命,被判入獄18個月和吊銷駕照10年。
這起致命意外發生在前年10月20日淩晨3點07分,地點在武吉知馬路以及麥肯西路的交界處。被告劉莫文(25歲)承認一項魯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控狀,認罪後被判刑。
根據案情,當日友人爲被告慶生,被告工作完後疲憊赴約,和3名友人到惹蘭勿刹一家酒吧狂歡喝酒。之後被告開公司貨車送友人艾倫(25歲)和趙鴻興(42歲)回家途中,卻闖上路堤撞樹。巨大沖擊力導致貨車毀壞不堪,兩名友人傷勢嚴重,當場宣告身亡。
控方指被告承認在疲憊、飲酒後的狀態駕駛,而貨車速度每小時117至120公裏,比規定的每小時60公裏高了一倍。雖然被告的血液檢測出他每100毫升含有78微克的酒精,低過法定上限的80微克,但仍非常接近上限,因此要求法官嚴懲。
被告開貨車撞樹,兩名友人當場過世。(檔案照)
被告代表律師指出,當時被告朋友在車上一直嚷嚷尿急,被告因受到幹擾才會加快車速,但他僅超速7秒,且開車時沒有睡著,倦意也不影響判斷。律師說,被告事後不敢開車,也飽受良心譴責。
控方則指被告曾在2015年11月因魯莽駕駛遭罰款,又在前年1月,即案發同年,因超速行駛而被罰款。
控方指被告當日感到疲憊,仍執意開車回家,途中還超速行駛,車禍的原因有迹可循,並非一時錯誤判斷釀成悲劇。
法官最終判被告入獄18個月和吊銷駕照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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