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管理大學前協理處長涉嫌受賄超過47萬元,爲三家公司的董事爭取生意上的利益,四人昨天被控上法庭。
根據貪汙調查局發的文告,涉嫌賄賂的四人是新加坡管理大學前協理處長陳代義(43歲)、International Alliance Marketing有限公司董事藍閑泷(44歲)、CJ Synergy有限公司董事徐敬廷(43歲)和Assetualize的董事長龍子建(43歲)。
收取賄款不下50次
文告說,案發時是新大協理處長的陳代義涉嫌在2017年8月到2019年11月之間,不下50次收下另外三名被告的賄款,爲他們在新大爭取生意上的利益,賄款總數額達47萬2000元。
陳代義共被控51項抵觸防止貪汙法令罪和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目前以10萬元獲得保釋。
根據控狀,陳代義曾在2019年11月26日早上10時許,有意妨礙司法公正,從手機內刪除含有他接受賄賂的記錄。該記錄寫下藍閑泷、徐敬廷和龍子建在2018年3月到2019年12月之間給他的賄款數額。
在接受調查時,陳代義也被指提供假資料,稱徐敬廷在2019年6月到10月之間付錢給他,是爲了償還早前向他借的錢。
藍閑泷和龍子建分別被控35項及八項抵觸防止貪汙法令罪。徐敬廷則被控八項抵觸防止貪汙法令罪和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藍閑泷以10萬元獲得保釋,徐敬廷和龍子建則各以5萬元獲得保釋。
四人的案件將于4月20日再度過堂。
新大回複《聯合早報》的詢問時說,陳代義自去年1月起已不是新大的職員。由于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校方不宜置評。
貪汙調查局強調,我國對貪汙及欺騙等犯罪行爲采取零容忍態度。任何人一旦貪汙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10萬元,或最長五年監禁,或兩者兼施。若罪行涉及與政府機構或公共部門相關的合約,監刑可延長至七年。
涉及提供虛假資料的指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高達1萬元,或監禁長達一年或兩者兼施。
根據刑事法典,阻礙司法公正的罪名若成立,被告可被判坐牢長達七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