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隆高鐵計劃正式取消近三個月後,馬來西亞政府完成賠償新加坡1億多新元,標志著兩國政府就這項雙邊協定的取消已獲得完整、最終的解決。
新隆高鐵計劃正式取消近三個月後,馬來西亞政府完成賠償新加坡1億多新元,標志著兩國政府就這項雙邊協定的取消已獲得完整、最終的解決。(圖:EDELMAN)
新加坡交通部和馬來西亞首相署經濟策劃單位的部長昨天(3月29日)下午代表各自政府發出聯合聲明,宣布兩國就新隆高鐵項目雙邊協定終止的賠償額友好地達成協議。
聲明指,馬國政府已就新加坡政府爲新隆高鐵發展計劃所投入的開支及計劃展延的費用,向新加坡政府支付共1億零281萬5576新元。
兩國政府指出,雙方是在馬國政府經過核實有關款項的程序後,達至這筆賠款額。這筆賠款也標志著高鐵雙邊協定的終止已取得“完整和最終的解決。”
聲明也說:“兩國承諾,將致力于維持良好關系,並促進密切合作,爲兩國人民謀求共同利益。”
新馬兩國在2013年就共同興建銜接新加坡和吉隆坡兩地的高速鐵路達成共識,並于2016年12月簽署這項目的雙邊協定。2018年馬國政權更替後,計劃數次展延。馬國2018年第一次要求展延高鐵計劃時,已賠償1500萬新元的延期費。
到了去年12月31日的最後期限,雙方在多次會談後無法達成協議,高鐵協定隨即失效。雙方今年1月1日宣布協定終止,並將遵守各自的義務,以及進一步采取必要的措施。
交通部發言人:賠償不包括征地費用
根據協定,馬國必須向新加坡作出賠償。交通部長王乙康1月4日在國會裏針對議員詢問透露,新加坡已爲高鐵計劃投入約2億7000萬新元。
針對新加坡投入的資金與馬國賠償的數額有落差,交通部發言人答複媒體詢問時指出,新加坡投入的約2億7000萬新元涵蓋征地費用。不過,由于新加坡政府仍可從征得的地段中起回價值,因此不對這部分的費用尋求賠償。
發言人舉例說,其中一塊被征用地段將用于發展本月剛動土的地鐵綜合測試中心。因此,馬方向新加坡賠償的1億零281萬5576新元,是扣除了征地費用,並涵蓋其他費用如咨詢費、基礎設施和人力成本。
發言人也說,這筆賠償數額的大部分在新加坡接受馬國要求擱置高鐵計劃時就已計算出來,並且也列在高鐵協定裏。
交通部長王乙康昨天在消息發布後在面簿貼文,對兩國能不影響良好雙邊關系、友好地爲高鐵事項劃上句點表示欣慰。
王乙康也說,新馬日後在許多領域仍有合作機遇,包括恢複部分航空旅遊及新柔長堤的通勤。
前官委議員、新躍社科大學商學院副教授特斯拉博士(Walter Theseira)受訪時指出,雖然新加坡極其希望高鐵項目能繼續,但在馬國認爲原本計劃不可行後,終結計劃並由馬國履行義務支付款項已是“最不壞的結果”。
特斯拉認爲,雙方在處理協定終止上良好維護了更廣泛的雙邊關系,可圈可點。此外,盡管邊境因疫情而關閉,但新馬兩國仍相互合作,維持供應鏈暢通,在新柔地鐵等合作項目上也保持進度。
至于馬國政府過去在高鐵計劃上立場反複不定並最終導致項目難産,對日後雙邊合作項目的影響,特斯拉說,這凸顯了制定協議時確保協議具國際約束力,同時照顧到糾紛解決程序和根據責任公平分攤賠款等應急條款的重要。
“我不認爲我們應刻意回避與馬來西亞的雙邊合作。如果說冠病證明了什麽,那就是因跨境人流、物流和服務流通的緣故,新馬關系對雙邊是多麽重要。”
記者:藍雲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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