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收到第一筆營業收入之前所産生的費用可扣稅嗎?
總體來說,資本支出費用是不可扣稅的,比如在公司成立過程中産生的費用是不可以扣稅的。
不過,用來産生收入的費用可扣稅。如果企業在産生某項費用時,已經開始營業,所有支出和開支是符合《所得稅法》(ITA)第14條的, 並根據《所得稅法》(ITA)第15條,是不應被拒絕扣除的支出和開支的,這類費用均可以用來扣稅。
這裏要特別指出的是,2011年起,新加坡國內稅務局(IRAS)開始實施企業發展稅務優惠,允許在企業開始産生收入之前對某些費用進行稅收減免。
根據此優惠,從事商業活動的企業在被視爲生效日期(企業在獲得第一筆營業收入的會計年度的第一天)時進行營業活動即被視爲開始營業。它旨在幫助企業在稅務方面提供更大的確定性,從而促進創業精神。它還有助于減輕企業在起步時産生的部分成本。此優惠允許對生效日期之前的會計年度産生的收入性支出進行稅收抵扣。此類收入支出應視爲在生效日期時發生的。他們可在企業首次收到業務收入的評稅基期內,從業務收入中扣除。同樣的,任何超出一個課稅年度業務收入的收入性支出都被視爲貿易損失並適用貿易損失的一般使用規則。
此優惠已在2012課稅年開始實施。這意味著如果營業賺的第一塊錢是在2011年末的會計年(2012課稅年), 企業可以報銷在2010年末的會計年(2011課稅年)産生的收入性支出,依此類推。企業必須保存有關報銷費用的資料,除非被要求可不必提交給IRAS。
信息來源:
新加坡國內稅務局電子稅務指南所得稅: 企業發展優惠——在企業取得收入之前扣除一定的費用(第二版)
來源:https://www.shicheng.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