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爲加強公路安全,內政部擬修訂公路交通法令,包括加重非法飙車的刑罰、加強對路霸的取締,以及處罰沒有確保後座乘客佩戴合格頭盔的電單車騎士等。
內政部兼國家發展部政務部長費紹爾副教授今天下午(4月5日)在國會爲公路交通(修正)法案提出一讀。
根據內政部文告,修正法案除了要加強公路安全,也旨在管制電動腳踏車的使用和提升交警的運作效率。法案要點包括:
- 加重組織或參與非法飙車者的刑罰,訂立沒收涉事車輛的條件,例如違例者若不是車主就無須沒收車輛。
- 駕駛人士在公路暴力的情境下,無論犯下任何罪行,法庭都可吊銷違例者的駕照。
- 處罰沒有確保後座乘客佩戴合格頭盔的電單車騎士,加重進口或售賣不合格頭盔的刑罰。
- 處罰爲交通事故妨礙司法公正者,包括代人頂罪或要求他人代自己受罰,以此誤導交警的個人。違例者也可被禁駕。
此外,所有電動腳踏車騎士將須通過理論測試,才能在腳踏車道上騎行,日後在公路上騎行也是一樣,但騎士只須通過一次統一的測試。
日後若沒有通過理論測試就在公路上騎電動腳踏車,將抵觸內政部此次擬增添的新罪名。聘請或是蓄意或疏忽允許沒有通過測試者在公路上騎電動腳踏車,同樣可面對法律制裁。
爲加強公共交通系統的安保措施,法令修訂後也將允許警員和授權人員在地鐵站、巴士轉換站等指定範圍,對個人進行安全搜查,以及時偵辨潛在安全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