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完成RCEP批准程序
新加坡貿易與工業部9日發布公告,宣布新加坡已完成《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系協定》(RCEP)批准程序,當天將批准書交存于東盟秘書長。
新加坡貿工部長陳振聲表示,迅速完成RCEP批准程序,表明新加坡在與合作夥伴加強經貿聯系方面的堅定承諾,這將惠及新加坡企業和人民。
新加坡貿工部表示,RCEP將與新加坡現有的自由貿易協定互爲補充,進一步擴展和深化新加坡與各方的經濟聯系及連通性,幫助企業優先進入新興市場,促進經貿與投資。
RCEP談判于2012年由東盟10國發起,邀請澳大利亞、中國、印度、日本、韓國、新西蘭6個對話夥伴國參加。第三次RCEP領導人會議2019年11月在泰國曼谷舉行並發表聯合聲明,宣布除印度外的15國結束全部文本談判及實質上所有市場准入談判。2020年11月,15個RCEP成員國正式簽署該協定。
預計RCEP將何時生效?
根據RCEP的規定,協定生效需15個成員中至少9個成員批准,其中要至少包括6個東盟成員國和中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和新西蘭中至少3個國家。鑒于協定已簽署,接下來RCEP各成員將各自履行國內法律審批程序,推動協定早日生效實施。
目前,中國與3月22日率先完成了國內核准,泰國也批准了RCEP協定,而日本政府2月24日在內閣會議上通過了《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系協定》(RCEP)的批准程序,力爭在本屆國會獲批。4月9日新家皮又完成了RCEP批准程序。各協議國正在不管加快國內批准從速度,也爲了在2022年1月1日前完成所有國家審批程序,推動協定早日生效而努力。
內容來源:新華社、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