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男雇主不滿女傭做家務不利索,清洗拖把時,水還濺到他臉上,竟將拖把頭直接按在女傭臉上。
被告羅斯利(47歲)面對5項控狀,包括蓄意傷人、魯莽行爲導致他人受傷、刑事暴力及騷擾。他被指在去年6月17日早上8時許在位于金文泰第336座組屋一住家單位內,對一名47歲的女傭施暴,包括踢背、打後腦勺,導致她摔倒、拉頭巾、還言語威脅稱自己殺過人坐過牢,不怕任何人。
控方以其中兩項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他昨日(4月9日)認罪,被判坐牢12周。
根據案情,去年6月17日早上8點左右,女傭在組屋走廊晾衣服,被告不滿她沒用晾衣架,踢了她的背部。受害者感到很痛,但沒出聲,繼續晾衣。過後,女傭被要求拖客廳的地板,被告再一次打她的後腦勺,導致她摔倒在地,女傭還是沒任何反應。
之後,女傭去廁所清洗拖把,被告站在廁所門口監視,結果一些水濺到了被告的臉上。被告發怒。于是,被告從女傭手中奪過拖把,把拖把頭推在她的臉上。拖把頭擊中女傭左眼下方,導致她臉部疼痛,向後退時撞到牆。
當天早上,女傭做完家務後,從家裏跑了出來,去了前雇主家,將被告的行爲告知前雇主,隨後報警。
女傭告訴警員自己太害怕,不敢回家。警員注意到女傭身上有擦傷,于是將她送往亞曆山大醫院。根據醫療報告,女傭的左下眼眶有淤傷,頭部和背部多處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