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的莫哈默昨天拄拐杖出庭。(圖:聯合早報)
(新加坡2日訊)拐杖叔在巴士轉換站對12歲男生“情有獨鍾”,跟隨他上下巴士後,帶他到樓梯口,以10新元(約30令吉)要“收買”他,伸狼爪非禮他的下體。
被告是60歲的莫哈默·塔哈,他面對一項非禮控狀,指他在去年10月22日,非禮一名12歲的男生。根據案情,當天早上10時12分許,被告在勿洛巴士轉換站遇到男生,主動搭讪。
當他得知男生准備探望朋友後,也跟著他上巴士,兩人聊天,隨後一起下車。被告問男生是否有時間陪他聊天,並帶他到組屋底層,問他是否能幫他做一件事。男生同意,跟著被告一起搭電梯。
豈料,電梯門一關上,被告便問男生他穿什麽尺寸的內褲?男生感到驚訝,隨後被告遞出一張10元鈔票,要對方讓他看他的內褲。男生接過錢後,並沒有回應。
兩人走出電梯後,被告要男生坐在樓梯口,然後四處張望,確認四下無人後,要他就範。
男生不解被告的意思,怎料被告突然拉下他的褲子和內褲。男生連忙轉身,問被告在做什麽。食髓知味的被告不但沒停手,再次拉他的褲子,看其臀部。
伸手抓男童下體
這時,被告伸出狼爪,用右手抓男生的下體。男生非常害怕,連忙喊“不要!”
男生把10元歸還給被告,但後者卻堅持要他收下。被告隨後要男生陪他到另外一個樓梯口處,但受害人拒絕過後離開。
隔天,男生向老師傾訴事發經過,並到警局報案。被告于28日被逮捕。
控方表示,被告跟隨受害人上下巴士,顯然有預謀幹案。被告昨午拿著拐杖出庭,求情時表示有腳痛問題,每月需要進行治療。法官最後判他坐牢1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