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軍人和上尉帶越南女到廉價酒店開房,被告知房裏只能住兩人,上尉竟放火燒了酒店後門擺著的4條毛巾,今早判他坐牢3個月。
兩名被告分別是海軍上尉劉勝順(34歲)和下屬蔡文豪(29歲)。據之前報道,劉勝順案發時是一名海軍上尉,是蔡文豪的直屬上司,兩人曾在大士海軍基地共事。
二人在2017年9月12日下午一起到福士路的KTV喝酒,被一名越南女搭讪,三人晚上決定到附近的酒店開房。
蔡文豪與越南女在當晚入住酒店後,劉勝順隨後偷溜進房內,結果遭酒店職員發現,告知房內只能住兩個人。
劉勝順要求換一間能住三人的房,卻遭到拒絕,隨後他在酒店後門外抽煙時,將煙蒂扔進一個木箱裏,把裏頭的4條酒店毛巾燒毀,導致酒店損失60元,他過後在惡作劇縱火的罪名下被控,選擇抗辯,經審訊後被判罪成。
控方今早庭上表示,雖然造成的傷害有限,但這是因爲有公衆經過發現,工作人員也及時滅火,純粹是運氣火勢才沒變成大。
控方說,電眼畫面顯示,被告在酒店後方溜達10分鍾,檢查之後才幹案離開。
此外,控方指出,被告預謀幹案、無視可能造成的傷害、若被告的目的是報複,是加重刑罰的因素,懇請法官判被告坐牢3到4個月。
法官表示,如果火勢變大,那可能引發災難。
法官也認同控方說法,綜合當時情況和證據,被告行爲帶有報複性成分,最終判他坐牢3個月。
劉勝順不滿刑罰,針對罪成和刑罰提出上訴。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1年4月21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