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産解碼
雙周爲你解碼房地産交易,掌握買賣過程、機遇和最新消息。
韓寶鎮 報道
由公平租約臨時委員會(Fair Tenancy Pro Tem Committee)制定的零售場所租約行爲守則,盡管還未通過立法,但預料將因爲委員會成員的重大代表性,而獲得廣泛奉行與推廣。
委員會的成員都是多個商會的領導,包括新加坡工商聯合總會中小企業委員會(SBF SMEC)、中小企業商會(ASME)、新加坡餐飲業協會(RAS)、新加坡産業發展商公會(REDAS)、新加坡房地産投資信托協會(REITAS)、新加坡零售商協會(SRA),以及新加坡租戶公平聯合會(SG Tenants United For Fairness)。
隨著這些商會承諾從6月1日起奉行這套守則,並積極鼓勵會員遵守守則,或許將能讓業主與租戶更好地解決多年來懸而未決的雙方利益關系不平衡的問題。
業內人士認爲,有關守則在租約條款中剔除租戶須達成的銷售目標,否則將被提前解除租約,以及租金結構不能采納“視何者爲高”模式,可說是業主的一大讓步。
確實,這類調整甚至扭轉業界“慣常做法”和思維的守則,在過去或許是難以想象的。
該守則涵蓋11個方面,包括租約結構、第三方費用、業主或租戶提前終止租約以及數據共享相關事項。
其中,雙方的租約不能納入排他性協議,例如禁止租戶在特定範圍內開分店,或業主在同個建築內出租給同業。
新守則也列明業主和租戶可允許提前終止租約的情況。業主若進行大型重新發展工程,有權提前終止租約;租戶若因爲特殊情況,例如特許經營權遭終止,也有權提前終止租約。
此外,業主征收的一些費用也確保合理化。例如,准備租賃協議的費用和第三方費用必須合理,不能從中牟利。盡管業主有權調整廣告和促銷費用及服務費,但租戶在租約期間須支付的總租金不能增加。
這套守則適用于在6月1日或之後達成租賃協議、擁有超過一年租約的零售場所,可設在購物中心、辦公樓、工業和商業園以及店屋等,並作爲零售、餐飲和娛樂等用途。
接下來,一個由業主和租戶社群以及獨立代表組成的公平租約委員會將在6月1日前成立,負責監督守則的執行,確保業界遵循原則。
在冠病疫情陰霾的籠罩下,零售業備受沖擊,業界都把新的行爲守則視爲達成雙贏局面的守則,但從讓租戶爭取到更爲對等關系的角度來說,租戶可以說是更大的贏家。
當然,行爲守則畢竟只是守則,容易淪爲一些無人遵守的“標准”,這已有前車之鑒。我國曾在2015年推出不具法律約束力的公平租約框架,但未獲得大型私人業主支持。
這一回爲了讓租約行爲守具有實際的約束力,成爲有牙齒的老虎,委員會呼籲政府通過立法強制所有租約遵循守則。
隨著政府表態支持,預料零售業多年來追求租約平衡利益關系的努力和進程,在可預見的未來將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