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掉軌道急著取回,男子稱寶寶生病要聯絡女友,啓動緊急停車按鈕,導致行駛中的地鐵緊急“停車”2分鍾。
被告是48歲的陳德金(譯音),他被控三項包括動粗、公共滋擾、蓄意傷人等控狀。
調查顯示,去年2月29日早上11時左右,被告稱要搭乘列車時,手機掉落在軌道上,于是到波納維斯達(Buona Vista)地鐵站控制室求助。
地鐵站經理告知,由于不能中斷列車服務,他只能隔天取回手機,不過被告堅持,還想去啓動緊急停車按鈕,經理只能報警求助。
職員勸阻被推開
警方抵達後和被告交談,對方終于冷靜下來,並離開地鐵站,不過當天下午3時50分返回。
被告稱寶寶發燒,需要聯絡女友帶寶寶去看病,所以要拿回手機,不過地鐵站職員表示,被告的情況並不緊急,不能爲他中斷列車服務。豈料,被告無視職員的勸告,走到月台啓動緊急停車按鈕,地鐵站助理經理阻止被告,結果反被推開。
被告啓動按鈕後,行駛向月台的列車緊急停下,約兩分鍾的時間無法運作,導致乘客行程被延誤。
揮拳打保安
助理經理隨即也通知經理,並跟著被告,還與被告起了爭執,附近的保安見狀上前查看,見被告想離開地鐵站,試圖阻止而抓住對方的衣服,結果被告一拳揮過來,打中了保安的臉。
被告離開地鐵站,再到警局報警,當天晚上被捕。
保安的臉部輕微淤青,總共拿了五天病假,花了100余元醫藥費。
患有精神分裂 偶爾會出現幻覺
庭上揭露,被告老母親替兒子寫求情信。
被告昨天(4月23日)認罪,求情時爲自己造成傷害和不便道歉,並表示不知要如何補償,最後再次道歉。
控方提及,被告去年的醫療報道指他患有精神分裂,事後偶爾也會出現幻覺,除此之外他是冷靜有條理的。
不過,控方認爲,醫療報告並未明確指出被告的精神狀態導致他犯罪,因此不反對提呈評估報告,看他是否適合接受強制性治療。
法官批准,案展至下個月21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