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發前的外遊紀錄:原本的安排是,“安全泡泡”安排下的旅客在出發前14天內沒有在新加坡或香港以外的外遊紀錄。 鑒于新變種病毒在不同地區的蔓延程度及有極小部分受病毒感染人士的潛伏期可能超過14天,新安排要求:14天並不包括該旅客因爲早前的外遊而須在香港或新加坡當地進行強制檢疫的隔離期; 二、暫停或重啓機制:原本的安排是,如果新加坡或香港的無關連本土病例七天移動平均數字超過5起,泡泡安排就必須暫停兩周;在兩周的最後一天,如果回落至5起或以下,泡泡可以重啓。 因應疫情可能有反覆,新安排要求:兩地須滿足其後連續三日無關連本土病例數字每日維持在3起或以下,而第三日無關連本土病例七天移動平均數字亦不可超過5起,才可重啓; 三、加強接觸追蹤:原本安排是,由香港前往新加坡的“泡泡旅客”須下載並登記使用“合力追蹤TraceTogether”手機應用程式。
新安排要求:由新加坡前往香港的“泡泡旅客“也須下載和使用“安心出行”,並把相關記錄在離港後保留31天。 此外,爲鼓勵市民盡早接種新冠疫苗和確保他們在出行時有更佳的自身保護,港府規定,參加“安全氣泡”的香港居民須在完成接種兩劑疫苗最少14天後,方可乘搭專屬航班出發前往新加坡。16歲以下香港居民、不合適接種人員、非使用香港旅行證件者免于此規。 從新加坡前往香港的旅客則無這方面的要求。 除上述各項新增要求外,“安全泡泡”的原有安排大致不變,包括“泡泡旅客”必須在出發前和入境之後接受病毒檢測並取得陰性結果、乘搭專屬航班等,便不受行程限制及無須進行強制檢疫。 回顧:一波三折 新加坡與香港原定去年11月啓動“旅行泡泡”協定,專屬航班原訂于該月啓航,及後因應當時香港的疫情而延後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