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天從幼兒園接了蓁寶放學,從小區便利店給她買了兩個小零食,一根棒棒糖和一小袋洋蔥圈,共花費一元錢。
回到家,淩寶看到小零食,不高興了,問爲什麽沒給她買。
這個問題,真不好說。買或不買,似乎都可以,又似乎都不可以。
反正,我也很難做。
說起來,這個問題我們已經討論過很多次了。
我每周都給淩寶零花錢,讓她自由支配,她可以買筆、本、零食等花費數額小的東西。如果錢不夠,我還會給她的。
蓁寶還小,想吃什麽就由我們負擔了。如果我買一堆零食,自然是姐妹倆一起吃。如果買單個的零食,若是貴的東西,比如奇趣蛋等,我也會給淩寶買一個的。
但如果,只是買五角或一塊錢的小零食,就可以不考慮給淩寶買了。
這一點,淩寶也是同意了的。
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有時候我給蓁寶買棒棒糖,蓁寶會主動給姐姐也買一個。這時候,吃不吃就看淩寶的心情了。
給她買了,她有時吃,有時不吃;不給她買,她有時唠叨兩句,有時也不說什麽。
一句話,得看她心情。
所以後來,買不買,我也拿不定主意了。
很顯然,那天淩寶大姑娘心情不好,開始拿這個來說事了。
她越說越激動,什麽“我們每次都不給她買”、“不公平”之類的話都出來了。
這真是冤枉了。
明明每周都給你零花錢的,明明之前給你買了很多次的,明明你說不買也可以的,都選擇性忘記了?
這個習慣可不好。
說我不公平,對不起,這個鍋我不背。
2
早在蓁寶沒出生前,我和老公就達成共識,一定不能冷落了淩寶,要照顧她的感受,不能讓她覺得我們只愛小寶貝,不愛她了。
蓁寶小的時候,我因爲要照顧她很少能出去,自然也不能像以前一樣,在休息日帶淩寶出去玩。
這時候,老公的作用就很重要了。晚上下了班回到家,他主要負責陪淩寶,陪她玩遊戲,講故事書,畫畫,休息日帶她四處玩。他倆去采摘過草莓,去北京看過天安門,去過清西陵,也去爬過山,去遊樂場的次數就更數不過來了。
總之,那時候,淩寶表現得還好,沒有因爲妹妹的出生而不開心,也從未說過我們偏心之類的話。
也許是因爲,那時候蓁寶還小,她的需求跟淩寶是無關的,所以,姐妹二人相安無事。
但說真的,我們其實花了更多心血在淩寶身上。
畢竟蓁寶還小,只要吃好喝好睡好就行,而淩寶,可是有思想的小孩了,我們得花心思哄著。
那時候,妹妹的到來,絲毫沒影響到她的心情,相反她很喜歡妹妹,經常逗著她玩。
我和老公還暗自高興,誰說兩個孩子不能相親相愛了?淩寶和妹妹就處得很好啊。
3
現在想想,那時候,我還是太天真了,得意得太早了。
蓁寶長大一些,姐妹倆之間開始産生矛盾了。
蓁寶兩歲左右,開始有自己的想法了。家裏所有的玩具,她都覺得是她的,姐姐不能玩。而姐姐,那時候已經七歲多了,本來是不太喜歡玩一些毛絨玩具的年紀了。但看到妹妹在玩,又霸道地不許她玩,她的叛逆心也就上來了,開始跟妹妹對著幹,說她也想玩。
于是,搶玩具大戰不可避免地開始了。
蓁寶再大一些,開始學會怼姐姐了,姐姐唱歌不對,她要反駁;姐姐跟她說個“不”字,她覺得委屈,要跟姐姐理論。
于是,姐妹倆的爭吵也不可避免地開始了。
每當這時候,最倒黴的就是我了。
曾經的相親相愛,早已經變成相愛相殺了。
在處理姐妹倆爭執的過程中,淩寶覺得我偏心妹妹,總是拿這個來怼我。
憑心而論,我確實總是提醒自己對倆孩子要一碗水端平,不能厚此薄彼,要給她們公平的愛。
可我也迷茫,怎麽做,才算公平呢?
要知道,這世界上本來就沒有絕對的公平啊。
差不多大小的兩個蘋果,我給了她倆一人一個,蓁寶覺得有些大,吃不完;而淩寶覺得有些小,吃不夠,這樣公平嗎?
她倆能感覺到公平嗎?
這樣的事情還有很多。
人的感受千差萬別,我感覺我給予她們的,是平等的愛,但淩寶呢,蓁寶呢,她們又是怎麽想的呢?
4
後來,無意中看到一段話,才解了我的困惑。
那段話大意是這樣的:多子女家庭,父母想給孩子平等的愛,這樣的想法本身就有問題。因爲每個孩子的需求是不一樣的,父母要關注的,是滿足孩子的需求,而不是糾結自己的付出對孩子來講是否公平。
我一下子豁然開朗。
對呀,我爲什麽總是糾結于公平呢?這世界上本就沒有絕對的公平。
淩寶與蓁寶,相差五歲半,她倆的需求,從一開始就是不同的。在未來,她們的需求還會有差別。而我,怎麽可以以同樣的愛,來回應她們呢。
想想自己以前總糾結這個,真是可笑。
想清楚了這些,我心裏已經有了答案。
對淩寶,她覺得我不公平,主要是因爲有時候我給蓁寶買零食時沒有買上她的一份,那我就如她所願,每次都給她買上就好了,她吃與不吃,我就不管了。
當她跟蓁寶發生爭執時,她覺得我只批評她,不批評妹妹,也有失公平,那我就也說妹妹兩句,或者,一旦她倆開戰,我只管忙自己的,不理她們,讓她們自己去處理吧。
不知道這樣,在淩寶眼裏,算不算公平?
我想了想,還是要多陪陪淩寶,陪她做她喜歡的事,而不是一味關注她的學習,總是批評她寫作業慢、馬虎、拖拉等,總給她負面評價,我要多關注她的優點,讓她開心一些,我也正能量一些。
這樣,親子關系才能和諧。
關系好了,其他的也就好說了。
對蓁寶,除了多給她一些耐心,也是要給她多一些高質量的陪伴。她這個年齡,還不知道什麽是公平,多陪伴,陪她遊戲,陪她讀書,小朋友就開心了。
5
我跟淩寶談起了“公平”這個話題,我把我的想法告訴了她。
我說,咱們都別糾結于公平不公平了,你和妹妹,都是我們的寶貝,我們對你們是一視同仁,同樣喜歡的。
只是,你和妹妹畢竟是不同的個體,所以,你們的喜歡、需求也是不同的。
比如,你喜歡做手帳,妹妹喜歡毛絨玩具,那麽選禮物時,我自然是投你們所好,買你們喜歡的,而不是買兩個毛絨玩具或者兩本手帳。
聽了我這樣說,淩寶的情緒好一些了。
突然想到,也許她想要的,只是我能像哄妹妹一樣,也這樣溫柔地哄哄她,跟她好好說話,而不是每次有了矛盾,就急吼吼地跟她講道理,讓她屈服。
公平與否,在她,也許只是一種感覺罷了。
當我不再執著于公平這件事,而真正看到孩子本身時,也許這個問題就解決了。
越來越覺得,成爲媽媽,真是一件需要慢慢修煉的事。很多方法,很多事情,也只有在經曆過,思考過,才能有所收獲。
與二胎媽媽們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