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男子搭地鐵時被帥哥吸引,在擁擠的車廂內,四次伸“魔爪”摸帥哥臀部和私處,昨日被判坐牢5個月。
被告是43歲的陳冠騰(譯音),他共抵觸四項非禮控狀。受害人是一名36歲男乘客,他並不認識被告。
案情披露,受害人在去年2月25日早上7時40分,在蔡厝港地鐵站上車,被告過後在坎貝拉站上車,站在受害人旁邊。
當時車廂裏很擁擠,被告發現受害人長得不錯,想引起對方注意,就用右手摸了後者的臀部,受害人以爲自己被背包“撞”,並沒在意。
10分鍾後,被告又用右手指的關節,以“揉搓”的方式摸對方臀部,後者感到不適,但仍沒發現異常,低頭只看到被告的斜挎包。
被告見受害人調整身體後又湊過去,以相同的方式再非禮對方約3秒,後者再次移開。不久後,被告又站在受害人身旁,摸了受害人的私處1秒,後者嚇得用手擋住私處,並向後移了半步。
受害人在布萊德站下車後,被告也緊跟過去,並試圖和對方搭讪,不過案情並未透露當時兩人的對話內容。
受害人當天報警,警方也排查電眼,在兩天後將被告逮捕。
主控官指出,被告在公共交通上幹案,半小時的車程裏不斷占受害人便宜,之後還變本加厲摸私處,提議判被告坐牢至少6個月。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