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餐員查看手機撞上路人,導致對方手肘骨折,被判罰款2000元。
這起事件發生于去年4月4日晚上10時許,地點是武吉巴督西5道第395A座組屋組屋前的公園連道。
被告是28歲的賀榮剛(譯音),事發時是名Grab送餐員,他面對一項疏忽行爲危害他人安危的罪狀,昨早認罪。
根據案情,被告當時放工後騎腳車行駛于事發處,邊騎車邊看手機,結果沒看到正在前方行走的受害者。
待他發現受害者時,即使試圖刹車閃避也已來不及,直撞上受害者的背部,導致後者往前撲倒在地。
被告立刻幫助受害者,並陪同對方等到救護車到場爲止。
根據醫療報告,受害者右手肘骨折、擦傷,右膝蓋也擦傷,拿了45天住院病假。
被告已經賠償受害者505余元的醫藥費。
法官認爲被告罪責低,又已賠償受害者,昨天判他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