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庚洧 報道
64歲男子涉嫌在清晨打搶八旬老伯,搶走金項鏈和超過1700元現金,還導致對方跌倒傷及頭部,警方八小時內逮到嫌犯,將以搶劫傷人的罪名下把他控上法庭。
這起事件發生在前天清晨4時35分,地點是惹蘭勿刹一帶的法蘭西路第8座組屋的一個單位。
警方昨天發文告指出,一名64歲男子因涉及搶劫傷人案遭逮捕。文告顯示,警方當時接到通報,指該男子不知何故與81歲的受害者陷入爭吵,過程中還搶走對方的金項鏈。男子隨即逃離現場,受害者則跌倒,頭部受傷,被送入醫院。
中央警署警員接到通報後立即展開調查,在八小時內迅速逮捕嫌犯,起獲金鏈和1718元的現金。
《聯合早報》記者昨天走訪現場,受訪鄰居透露,被打搶的老伯獨居,他的姐姐偶爾會來看他。
鄰居蘇先生(57歲)說,有警員前天清晨5時上門向他了解情況。“我什麽都不知道,警方敲門後才發現原來老伯被搶劫了。警員也問我知不知道老伯有沒有和誰結怨,或有沒有戴金鏈等。”
蘇先生指出,這名老伯搬來多年,生活很有規律,平時對鄰居也很友善。
鄰居黃女士(53歲)受訪時則說,案發當天清晨4時許聽到叫喊聲,但因時間太早,她就沒有多理。“我的姐姐當天清晨5時下樓,看到有大約六輛警車和救護車。後來我們才聽鄰居說是這個老伯在家中被打搶了。住在老伯隔壁的一名女傭也聽到叫喊聲,認得是老伯的聲音。”
被逮捕的64歲嫌犯今天被控,根據刑事法典第394條文,若罪成可被判坐牢五年至20年,並可被打鞭至少12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