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及新聞部長易華仁就政府支持報業控股的重組媒體業務計劃發表部長聲明時說,政府充分意識到,高素質、可信,並且能夠理解我國國家利益和局限的全國媒體,對新加坡至關重要。
政府與新加坡報業控股各編輯室的關系,不會因報業控股將媒體業務轉移至可接受政府注資的公共擔保有限公司而受影響。編輯和記者以新加坡的視角,客觀報道新聞和多元觀點的責任不變。
通訊及新聞部長易華仁昨天在國會,就政府支持報業控股本月6日宣布的重組媒體業務計劃發表部長聲明時說,政府充分意識到,高素質、可信,並且能夠理解我國國家利益和局限的全國媒體,對新加坡至關重要,本地新聞媒體因此必須是新加坡人可信賴的機構才對國家有利。
易華仁將報業控股此次媒體業務重組形容爲本地新聞媒體發展進程的分水嶺。而帶領新媒體機構前行的,將是曾主掌多個部門的前內閣部長許文遠。易華仁說,報業控股管理股股東將成爲媒體業務重組所成立的擔保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簡稱CLG)的創始成員,管理股股東同意由許文遠出任主席,而許文遠也已答應接受這項重任。
新成立的CLG在脫離報業控股後,將不再受制于上市公司的股東壓力,但新機構須尋找新的資金來源來支持它所要建立的高素質團隊和新聞服務,資金來源包括廣告和訂閱收入,也可尋求政府和私人資金支持等。易華仁說,政府已准備在數碼創新和能力開發等領域爲CLG提供資金。
易華仁在答複武吉班讓區議員連榮華的提問時說,政府支持這項媒體業務重組的主要考量,是如何確保優質、專業、可靠的新聞媒體能繼續在本地取得長期發展。CLG將在成立後制定詳細的業務計劃,政府的撥款也將以此爲依據。
至于政府是否考慮按上市的報業控股的現行結構爲其媒體業務注資,易華仁說,此舉固然也是個方案,但必引來許多質疑。“政府如果爲這家上市公司的媒體業務注入一筆資金,這家公司過後獲得盈利並向股東派發股息,便會有人質疑,公司向股東派發的營收是不是由納稅人資助的?”
注資細節有待進一步討論
反對黨領袖畢丹星則詢問政府預計爲CLG撥放多少款項,又是否會設撥款頂限。易華仁說,報業控股分拆業務的提案還有待股東通過,只有在提案通過,以及CLG提呈業務計劃後才能進一步討論政府的注資細節。
另外,媒體業務轉移至CLG後,報業控股股東將不再受《報章與印刷館法》對持股的限制。易華仁說,法令將只適用于隸屬CLG的新媒體機構,而非CLG本身。但CLG的章程將納入適當的保障機制,確保公司結構能推進法令的宗旨,公司董事和成員也仍致力于維護新加坡的穩定與成功。
易華仁說,本地媒體必須遵循《報章與印刷館法》的框架,但卻是獨立運作。新聞從業員全面、客觀地報道和分析新聞,既不抑制負面消息,也不提倡單一的意識形態觀點,而是以新加坡的利益爲重。“政府和媒體不會在每個課題和事件上看法一致,但這是必然的……政府也指望CLG在擬議的重組後,繼續這麽運作。”
國會今天複會將爲公路交通(修正)法案、陸路交通管理局(修正)法案及冠病19(臨時措施)(第三修正)法案進行二讀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