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躍通勤咨詢小組正在探討加強腳踏車現有安全條例,不排除日後規定騎士在馬路上騎行必須排成一列,或限制小組人數。
外交部兼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徐芳達昨天答複兩名議員有關腳踏車騎士安全的口頭詢問時,透露咨詢小組的檢討工作。這包括規定騎士在任何馬路必須排成一列,或是限制一起騎車的小組人數。根據現有條例,騎士在多車道馬路可兩人並列騎車,只有在單車道才需要前後排成一列。
小組也在檢討加重懲處。根據現有條例,在大馬路的中間車道騎行、不在紅燈時停下,或是邊騎邊用手機都屬違例行爲。初犯者可被判最高1000元罰款及面對最長六個月監禁。
徐芳達也說,一些駕車者魯莽駕駛,危及他人生命安全。小組因此也在檢討如何提高駕車者的安全意識,與腳踏車騎士和其他使用者安全地共用馬路。“總的來說,大家需要互相體諒和禮讓。其他國家都做得到,我們也能做到。”
除了加強執法,政府也會從公共教育著手。陸路交通管理局正在改良安全騎士教育課程,估計會在下來幾個月推出新計劃。
至于是否應規定腳踏車騎士須注冊牌照,公衆意見不一。贊同的公衆認爲這有助于執法,較容易找出並懲罰違例者。但也有公衆擔心,一些人平時騎腳踏車出行或工作,強制注冊只會增加合規成本,影響這些人的生計。
徐芳達指出,小組會廣泛咨詢和聽取不同利益相關者的意見,也會參考國外的做法。例如,腳踏車在荷蘭和丹麥是最常見的出行方式之一,不過這兩個國家都沒有要求騎士注冊牌照。東京規定注冊主要是爲了防盜,北京早前強制注冊,後來卻因成本太高、效果較有限,而在2004年取消相關規定。
“小組會檢討國外的做法,小心研究不同選項及衡量利弊,再擬定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