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訊)男子離婚後持續騷擾前妻和女兒,早上、下午到女兒住所樓下看女兒上下學,甚至當上女兒的校車司機,導致女兒受驚嚇,向學校求救。
這對夫妻于2014年開始辦理離婚,兩人之後針對女兒的撫養權提出申請,法庭先是同意讓男方可無監督探訪女兒,但或因爲女兒不太接受父親,最後改爲讓他每周有權監督探訪。此後,女方感覺自己及女兒被騷擾,因此向法庭申請個人保護令。
根據判詞,女方列出10條“罪狀”,指這名男方曾跟蹤、虐待、發出恐嚇信息等,而該男方並未否認女方所列出的一些例證。
女方不堪男方騷擾,爲自己及女兒向法庭申請保護令。(示範照)
當中包括,他承認自己從2018年開始,早上6時30分左右會到女兒的住處樓下等她出門上學。另外,他也承認自己每周會到女兒的住處敲門三四次。
更誇張的是,這名父親還一度刻意應聘校車司機,駕駛的校車正是女兒搭乘上學的那一輛。
當校車司機
女兒發現校車司機是自己爸爸後感到驚慌,在學校向人求助。校方隨後也聯系上對方, 詢問“ 爲什麽他會在那裏(當校車司機)”。
雖然他稱自己並沒有刻意申請這個職位,但法官認爲此事有太多巧合。若非這名父親刻意安排,全新加坡有這麽多間學校、交通公司和行車線路,他卻偏偏能載送自己的女兒。
雖然這名父親承認所爲,但卻稱是因女方不讓他見女兒,所以才這麽做的。
不過法官認爲,任何人不應自以爲探訪被阻,就擅自采取極端措施。法官也指出,他曾向法庭申訴女方不讓自己探訪女兒,但于2020年12月4日被駁回,當時他並未上訴。
法官最後批准女方所申請的個人保護令。
嚇唬女兒
女方也指男方多次上門騷擾,報警稱她虐待女兒,霸占婚姻住所不肯售賣,還嚇唬女兒,說如果女兒不要見他,那母親就會坐牢。
女方供證時還指,男方除了在樓下等女兒上下學,有一次還開面包車跟著女兒的校車。他甚至被指跟蹤母女兩人,並大庭廣衆對她們大喊大叫。
據指,男方曾捉住女兒的手,對女兒說如果不跟自己見面的話,她的媽媽就得坐牢。
他曾在去年報警稱女兒被女方虐待,警方上門調查。女兒大受此事影響,之後就不想跟爸爸見面。
另外,男方也不肯賣掉雙方結婚時的住處,至今仍住在那裏。
母女受煎熬
父親的行爲讓母女受煎熬。
男女雙方提交的視頻證據顯示,男方要上前接觸女兒時,女兒緊抱母親,刻意避開對方。
其中一個視頻可見,當男方把手伸向女兒時,她退開並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