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加坡一名垂釣者釣到一條巨大的鲶魚。
5 月 30 日,一名市民在武吉巴托克鎮公園遊覽小桂林時,發現了這只釣到的魚。
5 月 31 日,她將這一發現分享在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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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魚,看起來是一種紅尾鲶魚,並不是新加坡本地的,來自南美洲。
可長到1.8米左右。
在小桂林捕獲的這只巨大鲶魚可能是主人因爲它長得太大而無法在家飼養時釋放的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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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評論裏有人問這條魚是不是被抓了,然後放回了水域,據了解魚沒有被放生。
她說,她站在垂釣者旁邊有 15 分鍾,但鲶魚仍在地上,很可能在這段時間內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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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網友還質疑小桂林是否允許釣魚。
在新加坡特定的水道和水庫捕魚是合法的,完整的清單可以在 PUB 的網站上找到https://www.pub.gov.sg
國家公園委員會( NPark )也詳細公布了幾個可以合法捕魚的公園。
武吉巴托克鎮公園沒有出現在這兩個名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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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PUB ,那些違反捕魚條例的人可能會被罰款高達 3000 新元。
根據《野生動物法》,公園和自然保護區放生、捕殺或帶走野生動物也是違法的。放生野生動物者可被處以最高 5000 新元的罰款,
而殺害或從這些地區帶走野生動物的人可被罰款最高 10000 新元,監禁最高 6 個月,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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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另一位垂釣者在釣到一條大東海岸公園的鷹射線.根據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的瀕危物種紅色名錄,鷹隼被列爲易危物種。
隨後, NPa rks 國家生物多樣性中心主任 Karenne Tun 說,捕捉和釋放的方法是首選的,應該適用于“瀕危和受威脅的物種”。
此外,新加坡的某些“禁捕區”已被指定爲魚類生長的地方,以保護海洋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