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開車載兩個剛認識半年的青年出門,36歲男子竟指示其中一名青年下車到芽籠暗巷幫忙買咳嗽藥水,不願以身試法的青年返回車上時撒謊稱沒人賣咳嗽藥水,結果男子當場暴怒,兩度把車停在路邊拳打青年,更拿出22公分長剪刀刺傷青年的臉和小腿。
許政盛(譯音)面對六項控狀,包括蓄意傷人、刑事恐嚇、持危險武器傷人和持危險武器等。他承認其中三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後,被判坐牢一年又三天。
根據案情,受害者是21歲青年,他和18歲朋友去年2月在芽籠吃晚餐時,偶然結識被告,三人後來曾多次相約見面。
去年8月24日,被告和該名朋友見面,後者又拉受害者隨行,三人到處走走後,被告當晚10時開車載兩人到芽籠一帶。
不過,被告開車經過芽籠40巷時,把50元交給受害者後,要對方下車幫忙買兩瓶咳嗽藥水。受害者起初拒絕,但在被告的堅持下,只好乖乖下車跑腿。
受害者不想犯法,因此只在後巷走一圈便返回車上,向被告謊稱沒看到有人售賣咳嗽藥水。
被告一聽就認定受害者撒謊,當場火冒三丈轉身拳打坐在後座的受害者。坐在前方乘客座的友人見狀趕緊要被告住手,被告才回過身把車開走。
不料,怒氣未消的被告很快又把車停在路旁,從後車廂取出22公分長的剪刀,打開後車門直接朝受害者揮動剪刀,後者躲避不及臉和小腿都被刺傷。
被告這時發現引起路人的注意後,趕緊跳上車把車開走,但他不久後又停下車,再次跑到後座拿剪刀對著受害者,恫言“你若再撒謊,我就刺你多三次!”
路人見情況不妙揚言報警,被告才趕緊又跳上車揚長而去,一名公寓保安立刻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