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32歲丈夫深夜買醉回家向妻求歡被拒,怒火中燒暴打妻子,狂扇她巴掌,被判坐牢2周。
被告是郭崇明(32歲,譯音),他面對一項蓄意傷人罪和一項抵觸婦女憲章的控狀。控方以其中一項提控,余項將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案情顯示,受害人是被告的妻子,她早前遭受被告家暴,在2017年1月18日已獲得個人保護令。
今年3月17日晚上11時30分左右,被告下班後喝了幾杯酒才回家。待被告到家時,已是午夜時分。
被告一時“性起”,想向妻子求歡,卻遭到拒絕,被告因此被激怒,便開始暴打躺在床上的受害人。
被告毆打妻子全身,包括拍打她的大腿和胳膊,而受害者躲在毯子下面。
當天,妻子因頭部、面部、頸部、手臂和大腿的多處擦傷求醫。她也向警方報案。
被告昨日出庭表示認罪,控方要求判處被告監禁兩周,並指被告的妻子已經原諒了他,他們正進行婚姻咨詢。
他求情說,若入獄就會失業,而他需要這份工作來養家糊口,包括負責女兒和祖母的生活費。
被告請求法官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並說如果需要的話,妻子會出庭爲他求情。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兩周,並囑咐被告出獄後繼續接受輔導,與妻子一同解決夫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