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下午,新加坡人力部、新加坡全國職工總會、新加坡全國雇主聯合會發布職場疫苗接種指導原則。原則規定爲確保員工的健康與安全,以及降低新冠疫情暴發的風險,醫療、酒店和空服等高風險行業,可將要求員工接種新冠疫苗列爲公司政策。但企業不應該強制員工接種疫苗,也不能解雇拒絕接種者。
人力部說,所有企業都可以出于運營需要,了解員工是否已經接種疫苗,也可以在新招聘時將接種疫苗作爲聘用條件,但不能解雇或威脅要開除不願接種疫苗的員工,這些員工可被調往風險較低的崗位。此外,如果員工因未接種疫苗須進行更多檢測或隔離,雇主可要求這些員工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根據指導原則,高風險行業人員包括醫療人員、酒店員工以及空服和海事一線人員,此外還包括住在外籍勞工宿舍的的外勞、需要進行肢體接觸的專業運動員,以及建築業與加工業人員。
指導原則也指出,企業也可以參照政府指南,把員工目前是否需做新冠病毒定期輪流檢測或者強制性快速檢測作爲行業風險級別的參考。
新加坡正在大規模進行新冠疫苗的接種,目標是在8月9日新加坡國慶日之前,三分之二人口完成疫苗接種,爲經濟全面重啓做准備。(總台記者 鄧雪梅)
(編輯 張柏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