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17歲青年通過社交平台認識兩名未成年少女,並企圖向她們索討裸照,還成功與其中一名少女見面,誘騙對方爲他口交。
被告是現年17歲的少年,案發時只有16歲,他面對10項包括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在公共場所做出猥亵行爲以及偷竊等控狀。由于被告未滿18歲,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透露被告身份的資料。
案情顯示,被告在去年通過Instagram認識一名13歲少女。被告與少女交談間,傳了自己多張裸照給對方,並要求少女做出回饋,傳裸照給他。少女的母親在沒收少女的手機後,發現被告的簡訊,立即報警。
到了去年8月底,少女拿回手機後,在Instagram設新賬號,並繼續與被告聊天。由于少女喜歡被告,想跟被告繼續發展下去,因此同意在隔月1日,與被告在組屋樓梯間見面。
被告見到少女後,要求對方爲他手淫。他見少女拒絕後,開始在她面前自慰,少女嚇呆,打了被告的手後離開。
被告與少女在同月14日再次見面,被告這次成功遊說少女爲她口交,並在她嘴裏射精。
被告原與少女約定4天後見面,但少女母親及時發現。少女向母親坦承之前與被告所發生的事,母親于是帶少女到警局報案。
被告在去年4月7日,同樣在Instagram認識一名15歲少女,並向對方要求裸照,但遭少女拒絕。
被告昨天認罪,法官令控方准備報告,看被告是否適合接受緩刑監視或被判如青年改造所,案展下個月16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