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購買百萬公寓後,花8萬元裝修,豈料入住不到兩個月,竟收到集體出售的通知,擔心損失慘重。
吳先生(40歲,經理)告訴記者,他今年2月間買了位于芽籠東2道的一間公寓,兩個月前和家人搬到公寓住。他透露,公寓單位大約120萬,他付了50萬元首期,其余則通過按揭貸款和銀行貸款支付。
事後,吳先生也花了8萬元裝修。“豈料,我之後接到管理層的通知,指公寓有意進行集體出售,讓我感到非常意外。”
公寓只有20年 在意料之外
吳先生說,由于集體出售的公寓的屋齡一般介于30年至40年,而他剛買的公寓只有20年,完全在意料之外。
另外,由于才剛購買公寓,若在第一年賣出單位的話,吳先生還得支付12%的印花稅(Sellers Stamp Duty)。他表示,由于居民還未進行集體出售投票,他們目前也還不清楚能從集體出售中獲得多少收益。
“假設我能從集體出售中獲得180萬的收益,但扣除印花稅、毀約金和裝修費,我還是損失不少錢。”
管理層:特別股東大會 業主將表明立場
管理層回複《新明日報》詢問時表示,一些附屬業主獲得了至少20%的地契價值後,提出了召開特別股東大會(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的要求,而這些附屬業主將在特別股東大會上表明他們的立場。
另外,特別股東大會本子裏也附上問卷表,而該本子早已分發給所有附屬業主。任何有疑問的附屬業主可通過問卷表向管理層提出問題。管理層也將在特別股東大會盡力解答疑問。
方便女兒上學 才選擇買公寓
吳先生表示,他和妻子育有一個女兒,目前在學前教育中心上課。
他說,之前和家人住在榜鵝一帶的預購組屋,但爲了准備讓女兒報讀附近的學校,才會選擇在這一帶買公寓。
“即使我們想在這裏附近物色其他公寓,但也十分有挑戰性,畢竟這地點的公寓並不便宜,如今我們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