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寶鎮 報道
觸犯嚴重紀律的房地産經紀公司與經紀所面對的最高罰款,將從7萬5000元,分別上調至20萬元和10萬元,納入多項改變的房地産經紀(修訂)法令昨天起生效。
修訂法令也將把科技和數碼化對行業營運環境的影響考慮在內,加強房地産代理理事會(CEA)權限,讓它可以通過電子方式檢查經紀公司的文件,以及要求任何人提供電子設備供調查。
房地産代理理事會日前發表文告指出,大多數房地産經紀公司和經紀始終堅持高專業標准,但少數害群之馬的行爲卻削弱了消費者對該行業的信心。
“理事會和該行業都意識到,這種錯誤的行爲否定了目前爲提高專業性和道德標准所做出的努力。因此,有必要向這個行業發出更強的阻嚇信息,以防止不當行爲。”
繼修訂法令生效,對于那些觸犯嚴重紀律的房地産經紀公司與經紀,紀律委員會可處以的最高罰款,將從7萬5000元,分別上調至20萬元和10萬元。更高的罰金適用于今天或之後提交給委員會的案件。
理事會也將推行新的譴責信制度,同樣適用于今天或之後接到的投訴。在這項制度下,理事會可對觸犯輕微紀律的公司和經紀,發出譴責信和對每一起案件處以高達5000元的罰金。
至于加強權限方面,理事會將可要求任何人在調查員面前提供證詞,以及可供檢查、複制或提取的文件和電子設備,以調查違紀行爲。
理事會也可以通過電子方式和在經紀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場所,檢查經紀公司的文件。
理事會說,修訂條規的目的是要提高對犯錯的房地産經紀公司和經紀的阻嚇效果,維護該行業的專業形象,並進一步保障消費者的利益。
另一方面,修訂法令也把房地産經紀公司和經紀,須履行阻止洗黑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的責任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