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兩年裏,我國每年平均從沿岸海灘清理約3500公噸的海洋垃圾,並從海洋打撈約1000公噸的垃圾。環境局也已針對我國的海洋垃圾和微塑料,展開爲期兩年的研究。
內政部兼永續發展與環境部政務部長陳國明在國會答複議員黃國光(義順集選區)的口頭詢問時,透露上述數據。陳國明也說,目前國際上仍沒有公認的方法來確定跨境海洋垃圾的來源,因此要識別我國的海洋垃圾來自何處具有難度。
他回複黃國光的補充提問時說,我國已制定多項條例,以減少海洋汙染和垃圾。出現在海灘上的海洋垃圾,大多由自然的潮汐帶入。
“雖然我們已經制定條例,每天還是有很多海洋垃圾流入我們的海灘,這是我們的居民和民衆很重視的場所。我們很也很感謝社區組織和公衆,爲維持海灘的清潔盡一分力。”
陳國明說,環境局將繼續加強海灘的清理工作,尤其是在季風期更會加大力度。
當局也已展開爲期兩年的研究,進一步了解本地海洋垃圾和微塑料情況,以便在日後制定監測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