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沒戴好口罩還嗆安全距離大使的海軍前女軍官潘秋玉,昨早向法官申請“無條件保釋”,稱自己“沒再惡意犯案”,而且她活了54年以來一直都奉公守法。但法官拒絕她的申請,認爲她一犯再犯,罪行嚴重。她原稱願意接受控方的“條件”而認罪,但卻又在庭上指警方不夠證據。
潘秋玉(譯音,53歲)目前一共面對22項控狀,包括四項觸犯傳染病法令以及18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的罪名。
她最初面對一項控狀,指她去年5月在紐頓熟食中心不戴好口罩。但案件在審理期間,她被公衆拍下不戴口罩還嗆安全距離大使,“你用什麽身份命令我?你的胸牌在哪裏?”的視屏,結果視頻被放上網引起關注。
過後,她在今年5月24日因這起讓她爆紅的事件上庭面控時,又涉嫌在國家法院沒戴好口罩,隔天再度被捕並控上法庭,隨後再加控多項罪名。
她接受精神評估後獲准保釋,但卻因爲涉嫌在保釋期間再次犯案而在7月24日又被提控,這回遭還押後不獲准保釋。
潘秋玉沒有代表律師,她昨天申請檢討保釋,認爲法官應該讓她“無條件保釋”,稱她無須擔保人也會自己回到法庭面審,也請求法官下令將她的護照歸還。
她認爲,警方當初就不應該將她還押逮捕,說自己“沒再惡意犯案”,而且活了54年來奉公守法,並且在軍中記錄良好。
主控官澄清控方沒撤銷任何控狀
她又指出,她在前天進行的審前會議中得知控方將“撤銷”多項控狀,只會以九項罪名進行提控,因此准備同意控方的“條件”而認罪。
她認爲,既然控方已經減少了一大半的控狀,那麽她更應該能夠獲得保釋。而且,她認爲警方並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她犯下其中一些罪名。
主控官澄清,控方並沒有撤銷潘秋玉的任何控狀,剩余的控狀都將在判刑時,一並交由法官考慮。
法官拒絕潘秋玉的申請,指她這段日子一犯再犯,而且罪行相當嚴重,甚至在國家法院外都不戴好口罩,于情于理都不應該讓她保釋。
潘秋玉聽聞法官的話後,詢問是否可改爲申請讓他人擔保,法官表明不會改變決定。
潘秋玉昨天在拘留所通過視訊面審,她被押送離開之前,可聽見她對一旁的警員說:“我能不能聘請律師?”
案件展期至下周四(11日),潘秋玉料將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