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沒戴好口罩還嗆安全距離大使的海軍前女軍官潘秋玉,今早(8月4日)向法官申請“無條件保釋”,稱自己“沒再惡意犯案”,而且她活了54年以來一直都奉公守法。但法官拒絕她的申請,認爲她一犯再犯,罪行嚴重。
《聯合晚報》日前報道,潘秋玉(譯音,53歲)面對一共22項罪名,包括四項觸犯傳染病法令以及18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的罪名。
她原本只面對一項罪名,指她去年5月在紐頓中心不戴好口罩。但案件在審理期間,她被拍下不戴口罩還嗆安全距離大使,視頻被放上網引起關注。
過後,她在今年5月25日上庭面審時,因爲涉嫌在國家法院沒有戴好口罩,隔天再次被捕遭控上法庭,加控多項罪名。
她接受精神評估後獲准保釋,但卻因爲在今年6月再次犯案,涉嫌在今年6月25日下午約3時在烏節路文華大酒店不戴口罩,今年7月6日再度被控遭還押後不獲准保釋。
潘秋玉沒有代表律師,她今早申請檢討保釋,認爲法官應該讓她“無條件保釋”,稱她無須擔保人也會自己回到法庭,也請求法官將她的護照歸還。
潘秋玉認爲,警方當初就不應該將她還押逮捕,說自己沒有“沒再惡意犯案”,而且活了54年來奉公守法,並且在軍中記錄良好。
法官拒絕潘秋玉的申請,指她這段日子一犯再犯,而且罪行相當嚴重,甚至在國家法院外都不戴好口罩,于情于理都應該不准被保釋。
潘秋玉聽聞法官的話後,詢問是否可改爲申請讓人擔保,法官說他不會改變決定。
潘秋玉今早通過視訊面審,她被押送離開之前,可聽見她對一旁的警員說:“我能不能聘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