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距離執法人員(safe distancing enforcement officers)正在執勤。(聯合早報)
作者 張麗蘋
疫情期間出門在外,難免會遇到安全距離大使或執法人員提醒你注意安全距離、戴好口罩、遵守防疫規定等。
但,偏偏就有人唱反調不吃這套,硬要與執法人員杠起來。
新加坡警方這兩天相繼發出兩份文告,列出八名在今年一月至七月期間,對執法人員辱罵動粗的民衆。其中五人(下面列出的案例一至五)被控上庭,其余三人正在接受調查。
他們的“相似罪狀”就是:對公務員爆粗辱罵。
有意思的是,這些“沖動者”年紀並不小,打破了紅螞蟻對“年輕氣盛”的認知。
這八人當中:
33歲-39歲:三名男子
40歲-46歲:三名男子
58歲:一男一女
案例一(1月24日)
一名女安全距離大使在宏茂橋1道341座組屋執勤時,看到一名39歲男攤販沒戴口罩,于是在市鎮理事會員工的協助下,勸男子戴好口罩。該名男子戴上口罩後,就對著安全距離大使爆粗辱罵。這名男子在2020年5月21日也曾辱罵過一名策安保安(Certis)執法員,同年8月接獲12個月的“有條件警告”,結果在這段期間又再次犯案。
案例二(1月25日)
一名環境局人員在勿洛北路附近執勤時,在107座組屋樓下看到40歲男子在吸煙。當環境局人員上前勸男子離開時,對方突然變得很暴力,不但出言恐嚇威脅,還掌掴環境局人員的臉。
案例三(3月6日)
地點同樣在勿洛,這回是蓄水池路137座組屋樓下,環境局人員看到一名女子在吸煙就上前勸她離開。不料,女子的58歲母親突然情緒激動,朝環境局人員爆粗辱罵。
案例四(3月19日)
46歲男子在巴西班讓批發中心因不戴口罩,被一群安全距離執法人員和策安保安瞧見。雙方接觸時,男子對執法人員爆粗口還比中指。喝醉酒的他隨後還脫下褲子“露寶”當衆小便,當場被警方逮捕。
案例五(6月24日)
隸屬于陸路交通管理局的一名策安保安人員在肯巴士路(Kempas Road)看到33歲男子的摩托車非法停放在人行道上,于是開出罰單。男子不滿被罰,當場對這名執法人員爆粗口,還恐嚇威脅對方。
紐頓熟食中心。(新明日報)
案例六(7月18日)
警方接獲一名女安全距離執法人員的求助電話,說自己在紐頓熟食中心執勤時遭一名36歲男子爆粗辱罵。當時已過了晚上10點半,她勸該名男子和三名友人停止喝酒,對方不聽勸反而辱罵她。 (編者按:2020年6月起,全島每晚10時半至隔天早上7時,一律禁止餐飲業者售賣酒類飲料。)
案例七(7月18日)
同天,地點也在紐頓熟食中心,警方又接獲一名男安全距離執法人員的求助電話。當時,該名安全距離執法人員看到一名41歲男子與五名友人聚在一起,人數超出社交聚會的限制,于是上前勸他們解散,結果對方就爆粗辱罵他。
案例八(7月21日)
一名安全距離大使在海格路巴刹與小販中心執勤時,遭一名58歲男子辱罵。當時熟食中心即將關閉清洗,但是該名男子依然在那裏喝酒,于是安全距離大使就勸他戴上口罩離開。男子非但不配合,還朝對方爆粗口。
侮辱公務員若罪成,違法者可能面對罰款5000新元或長達1年的監禁。未戴口罩者也將根據冠病法令,面臨最多1萬元罰款,或不超過6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示意圖)
看完上述幾個案例,紅螞蟻總結出一個心得:萬一被執法人員問話或開傳單,即使你當下心情多不爽、多想破口大罵,也要深呼吸三思而行。否則執法人員一通電話打到警局,你就只能等著接受調查,很可能還得破財消災。
如果執法人員態度欠佳,有很多文明途徑可以投訴對方,大可不必當場爆粗口侮辱對方。否則當下發泄完畢心情舒爽,後續收尾肯定讓你頭痛欲裂。
年紀越大,難道不就更應該吃透“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本地執法人員的工作原本就不容易,被罵應該是“家常便飯”。相信這些案例中的爆粗辱罵,應該是相當嚴重,才不得不驚動警方。希望執法人員也不要過于“玻璃心”,一感到被罵就報警,否則警方會很忙。
被“抓包”的人一般心裏都不會好受。對方如果這時爆出一兩句“國罵”,也許只是爲了發泄當下情緒,並非針對執法人員。像這種情況,執法人員或許可以考慮網開一面,就當日行一善?
疫情期間大家心情有多郁悶可想而知,不妨多些換位思考、將心比心,讓這類逾矩的行爲越少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