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政三方鼓勵所有雇主讓未接種冠病疫苗的員工接受定期檢測,以降低病毒在職場傳播的風險。雇主可以要求符合條件卻選擇不接種疫苗的員工承擔與冠病相關的費用,並將其排除在相關的醫療福利之外。
政府早前宣布,10月起醫療護理、餐飲、健身和個人美容服務業等特定領域須實行接種或定期檢測(簡稱VoRT)計劃,公共服務署將帶頭實行。衛生部兼人力部高級政務部長許寶琨醫生昨天在面簿貼文中指出,隨著更多雇主加入計劃,人力部與全國職工總會以及新加坡全國雇主聯合會已聯合更新工作場所指導原則,勞資政三方呼籲所有雇主把VoRT納入公司政策,共同打造安全的工作環境。
根據昨天發布的指導原則,實行VoRT計劃的雇主可以要求符合冠病疫苗接種條件卻選擇不接種的現有及新招聘員工,接受輪流定期檢測或快速簡易檢測,檢測頻率可參考衛生部的指導原則,即每周兩次。雇主也可要求這些員工自行向服務商支付冠病檢測費和居家通知的住宿費,或從其薪資中扣除相關費用。
雇主可要求這些員工在工作場所參加活動前先接受冠病檢測,或以更小組的形式參加活動,尤其當活動中須摘下口罩時。
在實行定期檢測的情況下,雇主可讓未接種的員工繼續從事較高感染風險的工作,也可將他們調往執行其他低風險的職務。職務須符合員工的經驗與技能,以及公司的調任政策。若公司沒有這類政策,調任的條款須獲得雇主與員工雙方的同意。
雇主可根據接種情況對員工實施差異化管理
雇主也可實行其他以接種情況區分的差異化職場管理措施,但措施必須合理,並以保持業務運作和員工安全爲由。雇主可要求員工提供接種狀態的證明,但不得單憑員工的接種情況而終止或威脅終止其雇傭合約,也不能在未征求員工的同意下讓他們放長期無薪假;若未接種疫苗的員工不遵守合理的差異化管理措施,則可終止其合約。
另外,由于未接種者患病後的治療期和隔離期都可能比已接種者長,這類員工碰到這些情況時,未必可以動用全部的有薪假期。若年假耗盡,雇主可要求員工放無薪假,也可選擇不爲員工提供與冠病有關的醫藥福利。
勞資政三方呼籲雇主盡早向員工說明以接種狀態區分的職場措施。與此同時,雇主應鼓勵並支持還未接種的員工盡快接種,包括讓他們請時假(time-off)去接種疫苗,或在接種後出現狀況時提供額外的有薪病假。
“疫苗接種能顯著加強我們的防疫能力,但包括已接種者在內的所有員工與雇主仍須繼續遵守工作場所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戴好口罩以及在有需要時穿戴個人防護配備。”
記者:胡潔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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