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複工企業需付2倍工資
2月3日複工企業需付2倍工資
國務院辦公廳于2020年1月26日發布的《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1號)規定: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農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安排補休,未休假期的工資報酬應按照有關政策保障落實。
1月27日,上海、浙江等第一時間延長到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起複工;1月31日,北京也宣布延長假期至2月10日。根據智聯招聘對11000多名白領的調查顯示,41.7%的職場人所在企業計劃在2月3日複工,18.9%更是將複工時間延長至2月10日,以上二者共計60.6%。
而複工之後的工作模式,上述調查顯示,42.3%的公司傾向于繼續在公司辦公,17.8%的公司傾向于在家辦公,5.1%的公司傾向于讓員工繼續申請休假,還有34.8%的公司尚未決定工作模式。
從2月3號複工的情況來看,很多IT/通信/電子/互聯網公司都采取了在家辦公的形式,其中包括騰訊、百度、華爲等很多部門可以選擇在家辦公。同樣,智聯招聘的數據顯示,IT/通信/電子/互聯網公司采取在家辦公的占比最高,爲32.1%;其次爲商業服務,占比28.3%。當前,互聯網行業不僅自身推崇在家辦公,多家互聯網企業還在疫情期間免費爲全社會提供遠程工作解決方案。
滕泰表示,很多新經濟企業都已經安排非必要去公司的員工在家上班,這很值得推廣,執行軟性就業和彈性工作管理,並輔之以目標管理和關鍵績效考核,既能有利于防控也能減少損失。
第一財經記者也了解到,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也發文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呼籲企業將在家辦公視爲正常出勤,不得以缺勤或曠工爲由扣發或減發工資。
上海市人社局副局長費予清表示,延遲複工是疫情需要,休息日加班要支付兩倍工資。期間鼓勵職工在家上班,對此,企業也應算做休息日上班。
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部研究員劉興國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從法律的角度看,疫情假可以視同法定假。員工是根據政府管制措施而不能到崗工作,並非自己離崗休息,企業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支付員工工資。支付雙倍工資是針對疫情期間上班而言的,也就是視同法定假期間加班。
國務院辦公廳于2020年1月26日發布的《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1號)規定: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農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安排補休,未休假期的工資報酬應按照有關政策保障落實。
1月27日,上海、浙江等第一時間延長到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起複工;1月31日,北京也宣布延長假期至2月10日。根據智聯招聘對11000多名白領的調查顯示,41.7%的職場人所在企業計劃在2月3日複工,18.9%更是將複工時間延長至2月10日,以上二者共計60.6%。
而複工之後的工作模式,上述調查顯示,42.3%的公司傾向于繼續在公司辦公,17.8%的公司傾向于在家辦公,5.1%的公司傾向于讓員工繼續申請休假,還有34.8%的公司尚未決定工作模式。
從2月3號複工的情況來看,很多IT/通信/電子/互聯網公司都采取了在家辦公的形式,其中包括騰訊、百度、華爲等很多部門可以選擇在家辦公。同樣,智聯招聘的數據顯示,IT/通信/電子/互聯網公司采取在家辦公的占比最高,爲32.1%;其次爲商業服務,占比28.3%。當前,互聯網行業不僅自身推崇在家辦公,多家互聯網企業還在疫情期間免費爲全社會提供遠程工作解決方案。
滕泰表示,很多新經濟企業都已經安排非必要去公司的員工在家上班,這很值得推廣,執行軟性就業和彈性工作管理,並輔之以目標管理和關鍵績效考核,既能有利于防控也能減少損失。
第一財經記者也了解到,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也發文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呼籲企業將在家辦公視爲正常出勤,不得以缺勤或曠工爲由扣發或減發工資。
上海市人社局副局長費予清表示,延遲複工是疫情需要,休息日加班要支付兩倍工資。期間鼓勵職工在家上班,對此,企業也應算做休息日上班。
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部研究員劉興國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從法律的角度看,疫情假可以視同法定假。員工是根據政府管制措施而不能到崗工作,並非自己離崗休息,企業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支付員工工資。支付雙倍工資是針對疫情期間上班而言的,也就是視同法定假期間加班。
文章來源:第一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