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多次發生鬥毆事件,職員和保安也加入“戰局”,老板竟知情不報,今早被罰1萬5500元。
被告劉國勇(33歲,音譯)抵觸6項公共娛樂和一項酒類管制條例。
案發時被告在烏節路凱煌酒店(Concorde Hotel)購物商場內經營一家夜店。根據條例,當店內發生鬥毆,被告有義務第一時間通知警方,不過被告多次知情不報,抵觸條例。
案情披露,2018年11月11日淩晨4時30分,一組人在夜店門口攻擊一名男子,夜店保镖“勸架”後協助男子從後門離開,隨後通知被告,但被告並沒通知警方。
隔年1月6日早6時30分,警方從醫院接獲報案,指兩人受傷。調查發現,二人早前在上述夜店外遭保镖和職員襲擊,被告在案發時不在場,事後收到夜店經理通知,但他仍沒通知警方。
2019年9月22日,夜店再次發生鬥毆事件,5名職員也參與其中,兩名顧客受傷入院,被告再次隱瞞。
調查還顯示,被告把安保外包給第三方公司,沒對保安人員的雇傭和管理進行檢查和監督,一些保安甚至沒有相關從業執照。
被告求情時表示,夜店已一年半沒營業,他做爲老板沒有顧慮大局,的確犯了錯,希望法官輕判。
法官表示,被告犯罪超過一年,相信是爲了牟利而知情不報,最終判被告罰款1萬5500元。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1年8月25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