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全國雇主聯合會認爲,政府制定與公平雇傭指導原則相關的法令,能讓拒不服從的雇主受到適當的懲處。對遵守公平雇傭指導原則而且負責任的雇主來說,這也是公平對待他們的做法。
全國雇主聯合會執行理事長沈錦源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表示,對雇主來說,更好的做法其實是教導他們的經理、主管和雇員有關公平雇傭的作業方式,更積極地處理職場上的多元性。如果有人申訴在職場被歧視,雇主應該有一套相關程序,處理員工可能受到的冤屈。
“如果不能解決,相關法令就能爲雇員提供一個途徑,讓他們做出投訴。如果他們可以證明所言屬實,拒不服從的雇主就會受到懲處。”
全國職工總會助理秘書長鄭德源也對政府的相關舉措表示歡迎。他說,此舉將能有助爲新加坡籍的專業人士、經理與執行員(簡稱PME)創造更公平的就業環境,特別是40歲以上的PME。這也有助打造一個以新加坡人爲核心的勞動隊伍,以及更公平、包容並且與時俱進的職場。
但鄭德源也說:“除了立法,應該還要采取其他方式,包括加強人力資源領導團隊和專才這方面的知識和技能。”
勞資政三方委員會正在探討此事。鄭德源認爲,立法應該是最終的選項,被視爲能發揮更大阻嚇作用的方法,同時也被用來應對拒不服從和行爲惡劣的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