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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番外篇出爐之時,恰逢網絡輿論對香港法官到現在還佩戴英式假發大加鞭撻。
建制派議員何君堯律師認爲,環顧全世界法官的裝束,都是越來越現代化。因此香港司法改革,脫去假發是一個極爲重要的環節。而香港泛民派,以及政治立場偏黃的大律師公會,對何的說法進行圍攻,認爲香港律師的假發是公正、法治的象征。
如同香港所有事物一樣,司法改革也再次陷入口舌之爭。
這不禁讓我想起了香港和新加坡的一個根本性差異,雖然同爲前英國殖民地,但兩座城市去殖民化程度有天壤之別。
香港人認爲英國人留下法律體系神聖不可侵犯,是香港一切成功的支柱,任何改動都會讓香港大陸化,失去法治從而萬劫不複;
而新加坡人雖然同爲前殖民地,卻認爲自己能比殖民者做得更好,對于法制改革這種事情,他們信手拈來,大刀闊斧。
而其中最重要的幾項改革措施,是由也是由新馬分家系列中的“劍橋同鄉會”操刀實施的。
一、劍橋同鄉會
二戰結束後,有一大批馬來亞及海峽殖民地的優秀學子踏上了留學生涯。宗主國英國自然是首選地,相比二戰期間被德軍空襲後倫敦的髒亂差,遠在鄉村,空氣清新的劍橋就此集中了一大批南洋學子。
1947年前後,就讀于劍橋大學的馬來亞同鄉們進行了一場聚會,留下了這張珍貴的合影。
看過前作的讀者,可能能認出照片中部分人。前排左起第二、三、四位分別是柯玉芝、李光耀及楊邦孝,後排中央的艾迪巴克。
李光耀後來成爲新加坡開國總理,艾迪巴克是第一任法律部長,而坐在李光耀身邊的,略腼腆的娃娃臉少年楊邦孝,雖然曆經波折,最終成爲了新加坡首席大法官。
命運這個事情,有時候會非常之幽默。
這張照片中的幾位劍橋法律系的年輕學子,卻在未來啓動了司法改革,將他們從英國學習及繼承的法律體系攪了個翻天地覆。
二、新手村的試煉
當然,要做到這些事,靠照片中這些少年們還遠遠不夠。他們需要在各自道路上鍛煉與成長,才能最終站上高位,成爲改變整個法律體系的屠龍者。
1950年,三位少年先後離開劍橋大學回國。
李光耀和柯玉芝回到了新加坡,創立了Lee & Lee律所。巴克也加入到李光耀的律所擔任合夥人。而楊邦孝自己回到吉隆坡老家,也開始從事律師行業。
最先發現英國法律有點問題的,是李光耀和巴克這對老搭檔,具體來說是陪審團制度。
在這種模式下,想要讓犯罪得到應有的懲罰實在太難,漏洞太多了。
新加坡檔案館保存了,新手律師李光耀經手第一起刑事案件的詳細資料:1950年13名馬來人殺害查爾斯.瑞安案。
李光耀律師,那時也是需要戴假發的
二戰時期,由于日本占領新加坡,爲了避戰很多原本居住在東南亞的歐洲人匆忙返回老家。兵荒馬亂之間很多事情無法面面俱到,有一位荷蘭籍母親不得不匆匆將自己女兒寄養在一所基督教修道院,並安排了一名馬來裔養母照顧其生活。
還好沒過幾年日本投降,這位被留在東南亞的歐洲女孩有驚無險長大了,而且耳濡目染,這個女孩在養母的熏陶下皈依了伊斯蘭教。
隨著戰爭遠去,當地報紙開始刊登尋親啓事。這位荷蘭女孩居住在修道院,報上尋親啓事中也附帶了她在聖母瑪利亞雕像前的幾張照片。
爲一個伊斯蘭教徒,配上基督教聖母雕像照片,在今天看來其實也沒什麽,報紙錯誤而已。但在當時,對宗教身份極爲敏感的馬來人異常憤怒,並在當地引發了暴亂。
馬來裔組團在街上搜尋並殺害白人,其中無辜受害者英國空軍軍士查爾斯.瑞安,因爲正好碰上暴徒,被13名馬來人殺害。
這就是這起案件的來龍去脈。
事實簡單清晰。殘暴的底層馬來人,不識字,沒錢請不起律師,犯罪證據確鑿。而且受害者是白人,英國士兵,法官也是英國人。
正常人都會覺得,這些馬來暴徒都妥妥的死定了。
李光耀說,也不一定。
由于請不起律師,按照法律規定,這些馬來暴徒們被隨機分配了律師。當然,在這種情況下基本都會被分配到新手律師用來漲經驗,但其中有四人走了狗屎運,他們被分配的律師是李光耀。
一個問題,大家在新馬分家系列中領略過李光耀作爲政治家的風采,而律師李光耀的水平到底怎麽樣呢?
英聯邦國家中存在不少接受過英國法律教育,在從政前以律師作爲職業的政治家們。如果找個國父進行對比,腼腆不善言辭的甘地律師水平是不合格的D,而李光耀的律師水准可以打到S級。
政治家中的天才律師,律師中最強的政治家。
第一次接受刑事案,不僅沒有慌張失態的李光耀,居然找到了這起案件中法律的大漏洞:陪審團都是沒有法律常識的普通人,他們發自內心的不願意殺人(判死刑)。
李光耀所需要做的,就是抓住陪審員的心理,爲他們提供一個輕判的台階就行了。
接下的故事就像經典的律政電視劇一樣,新手律師在法庭上有如神助。李光耀抓住案發時天色已晚在這一點,對控方所提供的證人進行了盤問,讓陪審團對證人的可靠性産生懷疑。
此外,他還邀請法官和陪審員在同一時間到達出事現場,再現當時的情形,以證明證人在昏暗的月光下幾乎不可能看清被告的樣貌。
在這起案件中初庭的陪審員,人性使然,不願意輕易判處死刑。況且華人信佛,印度裔信印度教,這兩種宗教都對殺生有天然的抵觸情緒。
最終審判結果一如所料,四名被告中,三人被無罪釋放,只有一人被判5年刑期。
官司贏得漂亮,簡直是教科書式的勝利。
但李光耀自己卻高興不起來,他知道自己爲之辯護的四個當事人確實殺死了瑞安。由于合法利用了制度的缺陷,他的辯護讓無辜者枉死,讓壞人得以逃脫。
李光耀在其回憶錄中寫道:
“我對這樣一種司法制度完全失去信心,七個陪審員的迷信、無知、偏見、成見和恐懼,居然能夠決定一個人的生死……(陪審員)不能像律師和法理學家的集體智慧一樣受尊崇。“
他與艾迪巴克談論過這場讓他沮喪的辯護經曆。“精英主義”在此悄悄在兩位劍橋畢業畢業生的心中紮下了根,他們都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改變這種看似合理但弊病叢生的法律制度。
三、劍指陪審團制度
後面的事情,大家應該都清楚了。李光耀棄律從政,並在1959年成爲新加坡總理,後邀請艾迪巴克擔任法律部長。
但當時他們被與馬來西亞的分分合合所困擾,根本就沒有政治資源來進行法律改革。
1965年新馬分家後,人民行動黨擺脫了巫統的糾纏,終于可以把資源投入到民生和改革領域,李光耀和巴克這對搭檔終于磨刀霍霍,准備向英國人留下的法律制度開刀。
首當其沖的,就是陪審團制度。
艾迪巴克作爲雙料部長(因爲新馬分家談判中的功勞,巴克除法律部長外,當時還兼任國家發展部長),成爲了主導本次法律改革的主要推動者。
一向讓所有人都能如沐春風的他,在新加坡國會慷慨激昂演講,讓人看到了巴克強硬的一面:
“我認爲司法的裁決不應該掌握在七個外行人手中。”
(審判)決定 “應完全由專業法官處理, 至少可以說, 他們能夠以更可預測的方式伸張正義。”
”I feel that this very important aspect of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should not be left in the hands of what are, after all, seven laymen.”
the decision “should be left solely in the hands of the professional judges who would, to say the least, be able to dispense justice in a more predictable manner.”
巴克還邀請來了當年在新加坡名聲最響亮的刑事訴訟律師馬紹爾,來國會接受聽證。
這位善于利用漏洞的金牌大律師告訴國會議員們,由他進行辯護的每100起謀殺案當中,經由陪審團審判最終被宣判無罪的多達99起。
舉座皆驚。
李光耀卻還嫌氣氛不夠熱烈,和馬紹爾來了一段經典的Legal High式問答。
“你是否相信那99個無罪釋放的當事人真的無辜?律師到底是伸張正義,還是伸張程序正義?”
“律師不是裁判者,律師的職責是爲當事人抗辯,是否有罪由制度來裁決。”
但是,英國人留下的陪審團制度,建立在普通法甯縱勿枉的信念之上。程序正義很重要,但其目的在于保障被告人的個人自由。
這個制度的初衷,與其說是爲了實現公平正義,還不如說是爲了最大程度保證不犯錯。
要個人自由還是公平正義,這是一個兩難的選擇題,新加坡的國會議員們做出了他們的選擇。
巴克提出廢除陪審團制度的動議法案獲得通過,陪審團制度從此消失在新加坡的法律體系中。
四、廢物黨內盡蹉跎
就在艾迪巴克和李光耀慶祝勝利之時,遠在吉隆坡的老同學楊邦孝卻陷入困境。
楊邦孝在劍橋與李光耀和柯玉芝合影
楊邦孝是馬來華人,從英國畢業後自然回到了吉隆坡。與李光耀一樣,他也先從事律師行業,後從政。
可沒想到他的人生就此蹉跎,因爲馬來亞本島只有一個主流華人政黨:廢物黨馬華公會。
華人說起馬華公會,那真是一肚子的牢騷。
這個黨對外不會鬥爭,對內不會團結。賴以生存的手段只有抱馬來人的大腿,但對黨內華裔同志卻毫不留情,說他們是廢物黨還真不冤枉。
同爲南洋華人政黨,爲什麽人民行動黨如此有戰鬥力,而馬華公會卻成爲廢物黨呢?
這個問題要從根子上去找。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沒有,海峽對岸也有一個百年爛黨。同樣的外戰外行,內戰內行,日本人來了跑得比鬼還快,禍害老百姓卻特別上手。
簡直和馬來廢物黨就像是師出同門一般,難道。。。?
想到這裏的我,去查了馬華公會部分早期創始人員的簡曆。果不其然,很多人是就是原國民黨軍官。
馬華公會的黨旗,和爛黨很相似
對岸的百年爛黨從蔣光頭時代開始,就一直在“期盼國際形勢有利于我的變化”;馬來西亞的廢物黨從建黨開始,就一直在“期盼巫統能夠多施舍一點殘羹冷炙”。
有些黨的爛和不堪,是從一開始就寫在基因裏的。
楊邦孝就是被這種愛內鬥的廢物黨坑了大半輩子。
1958年馬華公會內部進行了一場激烈的政治鬥爭,陳修信因依附巫統勢力崛起,而銳意革新的楊邦孝所在派別慘敗。
楊邦孝只能暫別政壇,繼續律師生涯,等待時機。
他見識到了新馬的合並和分家,也見識到種族矛盾在馬來西亞的激化。
1969年,老同學艾迪巴克和李光耀啓動司法改革,新加坡逐步走上正軌的同一年。馬來西亞大選後種族矛盾全面爆發,發生了該國史上最嚴重種族暴亂(五一三事件),導致196人死亡,其中大部分是華裔。
五一三事件是馬來西亞現代史的開端,是種族矛盾的終極爆發點。
目睹了這一切的楊邦孝萬念俱灰,他對馬來西亞失望透頂,他決定舉家移居新加坡。
二十多年的努力、奮發、沉淪和等待,最終換來的是麻木,廢物黨內盡蹉跎。
五、要不要降薪來給我打工
中國有句老話,是金子在哪裏都會發光。
心灰意冷的楊邦孝甚至放棄了律師職業,但卻在新加坡的金融業打出一片天地。
新加坡有三大本資銀行(當地地位類似于我國工農中建),除了星展銀行(其實按字面意思應該是新加坡發展銀行Development Bank of Singapore)是政府控股外,其余兩家華僑銀行(Oversea-Chinese Banking Corp)和大華銀行(United Overseas Bank)最早都是華裔資本興辦的金融機構。
中途進入金融業的楊邦孝仕途順利,僅僅20年後,他已經成爲了華僑銀行(ocbc)的主席。(晉升速度之快,讓一直在金融行業內蹉跎的作者本人感覺壓力甚高,人和人的差距太大了。)
對于絕大多數人來說,曆經二戰,劍橋留學,參與政治並失敗,當過大律師,也看到過人間慘劇,最後能否極泰來成爲大銀行的主席,人生經曆之豐富,可以說毫無遺憾了。
但楊邦孝並不是“絕大多數”之中的一員,他的人生是一段多彩,卻晚點很久的列車,直至黃昏才能體會最瑰麗的景色。
1980年代,李光耀開始籌備爲人民行動黨的第二代接班做准備。爲了完成新老更替,建國一代的部長們紛紛退休。
1988年艾迪巴克退休,法律部長的職位空缺。而且雪上加霜的是,作爲三權分立中重要制衡力量的大法官也即將在1990年退休。
而人民行動黨內部推舉的接班人吳作棟沒有法律背景,李光耀決定在退居二線前解決大法官的人選(李光耀和人民行動黨制定了流程複雜卻頗爲科學的選人用人標准,後續希望能單發一篇文章詳述)。
這一年,爲了挑選大法官人選,李光耀單獨邀請了在法律戰線任職多年的各位大法官,請他們按照功績依次排列出他們心目中最合適的人員。
有四位大法官不約而同強烈推薦楊邦孝,給予了他最高評價。
這讓李光耀回想起和楊邦孝在劍橋三年的同窗記憶。
李光耀第一年到劍橋時,因爲錯過了開學時間而落下了很多課程。他借用了楊邦孝的筆記自學。他驚奇的發現這些筆記完整而且井井有條,不僅對他學業幫助很大,楊邦孝也在劍橋的考試中名列前茅。
于是就在李光耀決定交班,退居政治二線之前。他邀請了楊邦孝共進午餐,准備正式力邀老同學出任大法官。
但是尚存一個障礙,作爲華僑銀行的主席,楊邦孝年薪是200萬新元,而李光耀能提供的大法官職位,薪水只有區區30萬。
上世紀90年代新加坡總理和部長的薪水
但李光耀堅信他能說服楊邦孝,因爲幹這種“勸說自己的老朋友低薪爲他打工”這件事,他經驗豐富。
新加坡第一代部長中的艾迪巴克、林金山(創造了新加坡祖屋奇迹的人),都是這樣被李光耀拉進政壇的,楊邦孝是最後一個。
在午餐上,李光耀開始他的遊說。
“你已經在金融行業登上頂峰,職位已經是華僑銀行銀行內最高,在那裏付出心血也只能讓上千名員工及少數股東受益”。
“而出任大法官卻能改革法律體系,造福整個社會”。
楊邦孝出生于1926年,這一年他已經63歲。
讓一個接近退休的人開始一項新事業,謹慎的楊邦孝當時的回複是:讓我考慮一下。
沒想到李光耀對自己認准的人絕不放過,他對自己的摯友說:
“我希望你會答應,因爲你還沒有爲新加坡做過什麽事!”
已很多年沒幹過法律的楊邦孝回答說:“好吧,不過如果我無法勝任,你會讓我離職嗎?”
對于這個問題,李光耀沒有回答,也沒必要回答。以他老人家的自信,潛台詞是:“我親自認定的人,怎麽可能不勝任。”
于是楊邦孝接受了這個挑戰,以降薪近80%的幅度,出任新加坡的第二任大法官。
李光耀自認爲是他用造福社會,實現人生價值所激勵的說法,說服了摯友。
楊邦孝在接受官方采訪時,給出的標准答案是也是如此。
但直到李光耀去世,楊邦孝寫了一本《近看李光耀》的回憶錄,在書中他寫到:在劍橋的一個寒冬,楊邦孝病倒,醒來時卻看到壁爐裏燒著火。後來才從房東處得知,這桶煤炭是李光耀扛著在雪中走了近一公裏路送來的。
我想,這也是楊邦孝甯願減薪也願意爲他打工的原因之一吧。
六、脫掉那些英式假發
新官上任三把火,要知道楊邦孝在63歲時繼任大法官,他肯定不是來養老的。
這位新任大法官的第一把火,直接燒掉了當時新加坡法官律師們穿戴的英式假發。
沒錯,就是大家在香港律政劇中看到的大律師,大法官們頭上頂的那玩意,世界上只有原英聯邦國家中的幾家還把持這種傳統不願意放手。
先簡單說一下英式假發的來曆,真相令人相當作嘔。
假發在歐洲的流行,起始于16世紀晚期,那是人類曆史上偉大的大航海時代。
但是偉大的時代,也是有副作用的。
地理大發現使得人與人之間的交流更加頻繁,疾病傳播也更爲迅速。
哥倫布發現美洲,給美洲人民帶去了天花病毒。但美洲也並非沒有報複,回程的水手們將梅毒從美洲帶回了歐洲大陸,並隨著他們每到一個港口就上岸胡天胡地的搞法,梅毒在歐洲開始了迅猛傳播。(注:關于梅毒的起源說法很多,此爲其中一種)
但是當時的科技水平未能引發醫學大爆炸。直到1928年,在偉大的亞曆山大弗萊明先生發現青黴素之前,梅毒一直是不治之症。
在這幾百年間,大家耳熟能詳的尼采、貝多芬、莫泊桑、路易十四等人,都是梅毒的受害者。
雖然梅毒不會導致迅速死亡,但其逐步侵蝕病人的神經,導致的症狀包括開放的瘡口、惡心的皮疹、失明、癡呆以及:脫發。
當時的歐洲梅毒流行如此之廣,禿頂的人自然不少。爲了遮掩,對假發的需求猛增,開始還能夠收購健康人的頭發制作假發。後來連頭發這種原材料也不足了,于是歐洲人開始用馬毛,豬毛等動物毛發制作。
時間長了,大家對假發這種事也就習以爲常,加上太陽王路易十四也染上梅毒並開始戴假發後,更是成爲風靡全歐洲的流行風潮。
路易十四一家子,他本人早就禿了,一頭假發極爲搶眼
而英國的法官和律師們就是在梅毒和流行風潮的共同需求下,統一帶上由馬毛制作的假發。
幾百年後,假發已經成爲英式法庭的“光榮傳統”,並隨著日不落帝國的旗幟傳播到各殖民地。
直到今天,香港的律師和法官們,還帶著這頂無論從曆史還是從功能上都既恥辱又惡心的假發,而且不以爲恥,反以爲榮,也是蔚爲奇觀。
但楊邦孝對英國人的這套玩意不買賬,法官和律師靠的是認真工作,嚴格執法。新加坡地處熱帶,帶著如此厚重的假發,時間長了味道可想而知。
況且新加坡已經是一個獨立國家了,爲了國家認同,也需要減少當年殖民統治留下的印記。
于是,在上任成爲大法官的第一次發言,楊邦孝就宣布廢除沿用多年的英式假發。
真是大快人心,這些東西的最好歸宿,就是曆史的垃圾堆。
同時,楊邦孝也借著廢除假發這個措施,開始敲打那些躺在功勞簿上,偷奸耍滑,懶惰成性的法官們。
“我楊邦孝上台了,大家都起來給我幹活。”
當時的新加坡,由于經濟發展迅猛而訴訟案激增,無論高庭初庭,都堆滿積壓案件,而每件案子往往要花上4-6年才能受理。
受過英式法律教育的法官們苦不堪言,爲了逃避工作,甚至利用普通法繁瑣漫長的斷案流程來拖延案件。楊邦孝的司法改革就是在這樣的不利情況下拉開帷幕。
他改革法庭和司法程序,使陳舊的制度煥然一新,擱置待處理的案件大量減少。
他修改慣例和條規,使得律師無法利用法律程序來拖延案件。
他以科學的標准考察法律人才,增加高等法院法官數量,注意選拔年輕人才。
爲了抽打這些慵懶法官,他以自己60多歲高齡,與開國總理同時代的資深,每天在上班前站在最高法院門口,等待已經習慣遲到的法官們。
他注意到了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並將之引入法庭,大幅縮短了庭審時間和運轉流程。
楊邦孝上任兩年,解決了高等法院之前積壓的2000宗案件,法庭士氣煥然一新。
李光耀在回憶錄中記載,到楊上任十年後的1999年,新加坡的法庭聞名遐迩,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法官和律師,都慕名前來考察楊邦孝的改革成果。世界銀行向其他國家推薦這裏的初庭和高庭制度,作爲其他國家學習的榜樣。
以改革司法制度這樣輝煌的成績,從政僅10年的楊邦孝在1999年被授予淡馬錫一級勳章,這是新加坡的文官系統所能取得的最高榮譽,以吳慶瑞的資深和成績,也還是在退休後才獲此殊榮。
楊邦孝比李光耀小六歲,他逝世于今年1月。全國哀吊,極盡殊榮。
後記:何以取舍
爲什麽要討論新加坡的司法改革,是因爲香港目前面臨的困境,無論如何都需要去殖民地化,重建國家認同。
而司法改革的目的,並非要將“孩子和髒水一起潑掉”。
從大英帝國繼承下來的普通法系,哺育了全世界幾乎所有的金融中心,我認爲自有其獨到之處。
何以取舍?
堅持拿來主義和實事求是。
符合實際需要的,優秀的傳統可以保留,而類似于帶假發這種形而上,沒有實際意義,已經被絕大多數英聯邦國家抛棄的傳統,還是盡快掃進垃圾桶爲好。
希望下次看見港式律政劇,其中的TVB明星們能在法庭上展示她們本來的黑發。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