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一海鮮餐館涉嫌在今年2月讓建築公司舉辦一場65人的公司聚餐,違反安全管理措施,餐館和建築公司昨早被控上法庭,兩家公司都表示有意認罪。
被控的兩家公司是位于武吉知馬賽馬公會路200號(The Grandstand)經營“阿一海鮮”餐館的阿一鮑魚富臨酒家控股私人有限公司,以及建築公司Asia Piling私人有限公司。
這場聚會是建築公司Asia Piling所舉辦的公司晚宴。該公司也因主要出于娛樂和個人性質目的舉辦這場65人聚會,被土管局起訴。
兩家公司各面對一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的罪名,指他們在今年2月6日違反了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
兩家公司各自派了代表昨早到法庭,兩人都在庭上表示有意認罪,並且不打算聘請代表律師。法官將案件展期至9月29日。
新加坡土地管理局前天也就此事發出文告,指政府嚴厲看待這類違規行爲。在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下,初犯可被判罰款高達1萬元、監禁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可被判罰款高達2萬元,監禁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
“阿一海鮮”前天下午在面簿發貼文澄清,指有關聚會是發生在今年2月,並強調該餐館事後已沒再違反條例。
此外,上月13日,位于美智路的Darts Buddy餐館也因涉嫌允許顧客在晚上10時30分後在餐館內喝酒,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被控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