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中年夫妻被控辱罵護士鄰居是“冠病散播者”,妻子不滿國家法院法官未查明她是否患病,就谕令她還押心理衛生學院兩周,對她非常不公平;如今已出院的妻子欲討回公道,昨天向高庭申請宣判法院錯誤發布庭令,但被駁回。
昨早審理這項申請的高庭法官洪承利不認爲早前的庭令有誤,或對女被告造成不公;他指出,法院谕令女被告還押和接受精神評估,是對她自己有利的。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女子林秀麗(48歲)與丈夫江英福(56歲)涉嫌在去年5月13日至15日于榜鵝住家外,一邊朝鄰居噴消毒水,一邊罵他們是“冠病”“冠病散播者”“病毒”或“病毒家族”。
被騷擾的鄰居是一名在盛港綜合醫院工作的男護士、他的妻子與兩個孩子。男護士曾在網上申訴在冠病期間,他因自己的護士身份而頻頻遭鄰居騷擾。
林秀麗與江英福于今年5月被控上法庭,林秀麗面對五項抵觸防止騷擾法令和一項公共滋擾的控狀,江英福則面對兩項抵觸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
根據控狀,林秀麗在七個月內對鄰居做出辱罵和噴消毒水等騷擾行爲,以及于今年1月8日與丈夫在醫院辱罵護士。此外,她也被控在今年2月21日,不顧警員多次警告,持續在義安城內大喊大叫,構成公共滋擾的罪名。
案件在國家法院過堂時,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請,谕令將林秀麗還押心理衛生學院兩周以接受精神評估。林秀麗當時沒有對這項庭令提出抗議。如今她已結束還押與檢查,根據醫生的評估,她並沒患有任何精神疾病。
林秀麗認爲自己沒有患病,卻得住院兩周接受檢查,這等于剝奪她的人身自由,對她極度不公平。她昨早通過代表律師提出申請,要求高庭裁定國家法院早前所下的還押庭令是錯誤的。
律師指法官當時不該沒有追究更多事實,就單憑查案人員的報告,直接發出還押庭令。而且,被告當時在庭上沒表現出精神不正常的狀態。根據查案人員的報告,林秀麗今年2月在義安城商場做出一系列不理智的行爲,例如對陌生人胡亂喊叫,以及嚷嚷著衆人必須聽她的話。不過,洪承利法官認爲,國家法院法官具有發出還押庭令的權力,他也不認爲林秀麗遭受到任何不公平待遇。(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