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部建議聘請轉讓女傭的雇主,同前雇主分擔女傭入境時履行居家通知和接受冠病檢測的相關費用。
人力部發表文告說,從國外聘請新女傭的雇主必須預先支付女傭入住指定隔離設施和接受冠病檢測的各項費用。不過,有一小部分女傭在合約期滿前,要求轉換雇主,或雇主提前終止合約。
這一建議乍一聽起來有點不近人情,但是小編給大家算一筆賬,或許會更清楚一些。 我們先來看一看,疫情下雇傭一名新女傭,雇主大概需要支付的基本費用。
中介費
每家介紹所的收費都不一樣 – 500至1000新幣
上崗前培訓
第一次到新加坡工作的女傭必須上, 學費 – 75新幣
工作准證
申請和簽發工作准證的行政費 – 70新幣
保證金
以購買保險或銀行擔保的形式提供 – 50新幣
保險
醫療保險和個人意外保險費 – 300新幣
機票
女傭來新單程機票 – 400新幣
隔離費用
女傭兩周的隔離檢測費 – 1700新幣
以上這些費用加起來,雇傭一名新女傭的費用已經超過3000新幣,而疫情之前大約只需要2000新幣左右。 所以如果女傭在到達新加坡之後的12個月內換雇主,對于雇主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損失。
當局建議,如果女傭在履行居家通知後的12個月內轉換雇主,新雇主應與現有雇主分擔這筆費用。當局也籲請女傭中介協助新舊雇主達成相關協議。 人力部也針對分擔費用制定了相關條件和准則,包括新雇主支付給女傭現有雇主的相關費用,不應該高于早前現有雇主所支付的費用、新舊雇主必須簽署注明分擔費用比例的書面協議。
當局也建議,現有雇主所必需承擔的費用比例,應根據女傭服務的時長計算。女傭中介在處理轉換雇主手續前,必須知會新舊雇主相關條件和准則。
其實這麽算下來,對于雇主和女傭都相對來說公平,女傭就算換工作,前雇主的損失也會減少,而新的雇主也無需承擔全部的費用引進新的女傭。而女傭也可以在不離開新加坡的基礎上,重新換一份工作,找到新的雇主。 具體的細則還沒有公布,小編也會繼續爲大家關注。